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9

SS19.圣言还有一

SS19.圣言还有一层更内在的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这在前面(6节)说过;但把这层意义解释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与其说它落入理解力的思维,不如说它落入意愿的情感。圣言里面之所以还有一层称为属天的更内在意义,是因为从主发出的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两者都在圣言里面,因为圣言是神性发出;正因如此,圣言将生命赋予那些虔诚阅读它的人。等到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那一章,我们将论述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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