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9

BE59.简要分析:

BE59.简要分析:理性服从信仰这一主张是被设立于当今教会之信条之前的一个座右铭,这就意味着这些信条的内在是奥秘或秘密,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因此无法进入人的知性层面,也就无从被理解(n.54)。教会中那些神职人员为了使自己在智慧上表现出色,并希望在属灵之事上被尊为权威,于是在这些经院学术中沉迷并被吞没,尤其是那些超越他人理解力的东西;他们对此热情洋溢,但却困难重重。于是,他们因此被尊为有智慧,那些从这些隐藏的智慧宝藏中脱颖而出的人们被授予博士帽和主教长袍的荣誉;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打转,从他们讲台上传授的内容不外乎唯信称义,好行为只是谦恭的侍从。从他们关于这两点的学术内容来看,他们以某种奇妙的方式时而将它们分开,时而又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有点像一手持着信,另一只手拿着好行为;一时伸张了双臂,它们分开,一时又使双手合在一起,使他们联结。关于这一点需要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他们教导说,好行为对得救来说并非必需,因为如果由人行出来的好行为是为了求功;同时,他们又教导说,好行为必须紧随着信,信心与好行为在得救之事上要合一。他们教导,无需好行为的信,是活的,能使人称义;同时又教导,没有好行为的信,是死的,不能证明人为义。

他们一方面教导,信的持守与保持并不依靠好行为;同时又教导,好行为从信而来,正如果子从树而来,阳光从太阳而来,热从火而来。他们教导,好行为与信相结合时,可以令信更完美;他们也教导,如同婚姻或结合一体,好行为就剥夺了信的拯救本质。他们教导说,基督徒不受律法的约束,与此同时又教导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也必须遵守律法。他们教导说,如果好行为与因信得救之事(例如在罪得赦免、称义、重生、复苏和拯救)相混,就是有害的;但如果不相混,就是有益的。他们教导说,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也就是好行为)冠以属灵的奖赏,却不是救恩和永生;因为他们说无需好行为的信心才配行救恩和永生的冠冕。他们教导说,唯独信就像一位王后,步履端庄高贵,好行为就像她身后的一排侍从;但是如果这些侍从走到她的前面并亲吻她,她将被从宝座上扔下去并被称为淫妇。特别是他们同时教导信心和好行为时,他们一方面认为值得赞赏,另一方面又认为无所价值,任凭他们用不同的意义来轮流选择表达方式;一种意义用于平信徒,另一种意义用于神职人员;对平信徒,此信的赤裸不会出现;对神职人员,就赤裸可见。

现在请想想,听到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是否有人能从中总结出引向拯救的任何教义,或者是否变得盲目,然后就像在黑夜行路的人那样摸索拯救之法。在此情形下,谁能从行为的证据中看出他到底是有信还是无信,是冒着求功德的风险去行出好行为,还是冒着失去信心的风险而省掉不去行,哪样更好呢?朋友们,请远离这些自相矛盾的教导吧!避恶如罪,行出好行为,信靠主,得救之义自会临到你。

揭秘启示录 #378

378.“他们曾洗他

378.“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表示他们将自己的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从虚假之邪恶中洁净出来。在圣言中,“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袍子”表示总体真理(AR 328节)。总体真理是指取自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他们照这些知识或认知生活,因此,它们是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由于一切宗教原则或问题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经上两次提到“袍子”,即:“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并“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只有对那些与邪恶争战,从而弃绝虚假,因此经历过“大苦难”所表示的试探(AR 377节)之人来说,“袍子”,或宗教原则或宗教信仰才被洁净。“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从而被改造和重生,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洗净时。(以赛亚书4:4)
又: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7)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污渍。(耶利米书2:22)
约伯记:
我若用雪水洗自己,用碱洁净我的手,连我自己的衣服都憎恶我。(约伯记9:30, 31)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话论及属天教会,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来自属天教会,这话在至高意义上论及主;“葡萄酒”和“葡萄血”是指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9)
这话论及耶路撒冷;“水”是指真理,“血”是指对真理的玷污。
由此可见,在以色列教会,“洗”代表、因而表示什么。亚伦在穿上供职的圣衣之前,要洗自己(利未记16:4, 24);在靠近祭坛供职前,也要洗自己(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利未人也是如此(民数记8:6-7);因罪而变得不洁的人同样如此;他们甚至要洗器皿(利未记11:32; 14:8-9; 15:5-13; 17:15-16; 马太福音23:25-26);他们通过洗而成圣(出埃及记29:4; 40:12; 利未记8:6);亚兰的乃缦在约旦河中沐浴(列王纪下5:10, 14);因此,为了让他们洗自己,在殿旁边放了铜海和许多铜盆(列王纪上7:23-39);主为门徒洗脚(约翰福音13:5-10);主对那瞎眼的人说,他要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11, 15)。
由此可见,在以色列人中间,“洗”代表属灵的洗,也就是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以及由此而来的改造和重生。从前面所说的也明显看出,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表示什么(马太福音3:5-7; 马可福音1:4-13);约翰论到主的这句话又表示什么,即:
祂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
论到他自己:
他用水施洗。(约翰福音1:26)
其意思是说,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来洗涤或洁净人,而约翰通过他的洗礼来代表这一点;因为“圣灵”是指神性真理,“火”是指神性良善,“水”代表这两者;事实上,“水”表示圣言的真理,这真理通过照之生活而变成良善(AR 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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