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9

BE59.简要分析:

BE59.简要分析:理性服从信仰这一主张是被设立于当今教会之信条之前的一个座右铭,这就意味着这些信条的内在是奥秘或秘密,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因此无法进入人的知性层面,也就无从被理解(n.54)。教会中那些神职人员为了使自己在智慧上表现出色,并希望在属灵之事上被尊为权威,于是在这些经院学术中沉迷并被吞没,尤其是那些超越他人理解力的东西;他们对此热情洋溢,但却困难重重。于是,他们因此被尊为有智慧,那些从这些隐藏的智慧宝藏中脱颖而出的人们被授予博士帽和主教长袍的荣誉;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打转,从他们讲台上传授的内容不外乎唯信称义,好行为只是谦恭的侍从。从他们关于这两点的学术内容来看,他们以某种奇妙的方式时而将它们分开,时而又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有点像一手持着信,另一只手拿着好行为;一时伸张了双臂,它们分开,一时又使双手合在一起,使他们联结。关于这一点需要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他们教导说,好行为对得救来说并非必需,因为如果由人行出来的好行为是为了求功;同时,他们又教导说,好行为必须紧随着信,信心与好行为在得救之事上要合一。他们教导,无需好行为的信,是活的,能使人称义;同时又教导,没有好行为的信,是死的,不能证明人为义。

他们一方面教导,信的持守与保持并不依靠好行为;同时又教导,好行为从信而来,正如果子从树而来,阳光从太阳而来,热从火而来。他们教导,好行为与信相结合时,可以令信更完美;他们也教导,如同婚姻或结合一体,好行为就剥夺了信的拯救本质。他们教导说,基督徒不受律法的约束,与此同时又教导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也必须遵守律法。他们教导说,如果好行为与因信得救之事(例如在罪得赦免、称义、重生、复苏和拯救)相混,就是有害的;但如果不相混,就是有益的。他们教导说,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也就是好行为)冠以属灵的奖赏,却不是救恩和永生;因为他们说无需好行为的信心才配行救恩和永生的冠冕。他们教导说,唯独信就像一位王后,步履端庄高贵,好行为就像她身后的一排侍从;但是如果这些侍从走到她的前面并亲吻她,她将被从宝座上扔下去并被称为淫妇。特别是他们同时教导信心和好行为时,他们一方面认为值得赞赏,另一方面又认为无所价值,任凭他们用不同的意义来轮流选择表达方式;一种意义用于平信徒,另一种意义用于神职人员;对平信徒,此信的赤裸不会出现;对神职人员,就赤裸可见。

现在请想想,听到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是否有人能从中总结出引向拯救的任何教义,或者是否变得盲目,然后就像在黑夜行路的人那样摸索拯救之法。在此情形下,谁能从行为的证据中看出他到底是有信还是无信,是冒着求功德的风险去行出好行为,还是冒着失去信心的风险而省掉不去行,哪样更好呢?朋友们,请远离这些自相矛盾的教导吧!避恶如罪,行出好行为,信靠主,得救之义自会临到你。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9

L19.在教会,人们

(六)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被称为人子

L19.在教会,人们以为神的儿子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不同于父的位格;对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的信仰便由此而来。由于这种信仰被普遍接受,并且它涉及神,所以人们没有任何机会或自由用任何程度的理解力去思想它,甚至去思想什么叫自永恒而生。事实上,凡用理解力思想它的人必对自己说,这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范畴;但我仍肯定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也相信它,因为别人就是这么相信的。然而,要知道,没有什么永恒之子,只有永恒之主。当知道主是什么,子是什么时,出于对三一神的理解来思想才有可能,在此之前则不可能。

从耶和华父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主之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路加福音:

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叫拿撒勒的城去,到一个童女那里,是已经许配大卫家的一个人,名叫约瑟,童女的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到她那里,说,恭喜!你是蒙大恩,主和你同在了!你在女人中是蒙祝福的。她一看见,就因这话很惊慌,又反覆思想这样问候是什么意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看哪,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26-35)

此处经上说:“你要怀孕生子,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又说:“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由此明显可知,从神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人身就是那被称为神儿子的。

以赛亚书:

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看哪,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以马内利)。(以赛亚书7:14)

显然,从神成孕并从童女所生的儿子就是那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的,因而是那为神儿子的。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马太福音中也得到证实(马太福音1:22, 23)。

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此处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经上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不是来自永恒的一个儿子,而是生在世上的儿子。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中先知所说的话也明显看出来,这些话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的话(路加福音1:32, 33)很相似。

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这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路上灭亡。(诗篇2:7, 12)

此处也不是指来自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上的儿子;因为这是一个关于将要到来的主的预言;因此,它被称为一道圣旨或法令,是耶和华颁布给大卫的。“这日”不是来自永恒,而是在时间之中。

诗篇:

我要使祂的左手伸到海上。祂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我也要立祂为我的长子。(诗篇89:25-27)

这整个诗篇都在论述那要到来的主;因此,那要称呼耶和华为祂的父,被立为长子,因而为神儿子的,正是祂。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在那里,祂被称为从耶西的茎生出的一根枝条(以赛亚书11:1);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女人的种(创世记3:15);独生子(约翰福音1:18);永远的祭司和主(诗篇110:4, 5)。

在犹太教会,神的儿子被理解为他们所期盼的弥赛亚,他们知道弥赛亚要生在伯利恒。他们将神的儿子理解为弥赛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到世界上来的。(约翰福音11:27)

马太福音:

大祭司问耶稣,祂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我是。(马太福音26:63, 64; 马可福音14:62)

约翰福音: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20:31; 马可福音1:1)

“基督”是希腊语,意思是“受膏者”,和希伯来语的“弥赛亚”一样;故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在另一处:

妇人说,我知道弥赛亚,就是那称为基督的,要来。(约翰福音4:25)

第一章已经说明,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旧约的整个圣言都论述主。因此,那要来的神的儿子不可能是指别的,而是指主在世上所取的人身。由此可知,耶稣受洗时,耶和华以天上来的声音所称呼的儿子就是指这人身: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7; 马可福音1:11; 路加福音3:22)

因为受洗的是祂的人身;当祂变了形像时:

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马太福音8:29; 14:33; 马可福音3:11; 15:39; 约翰福音1:34, 49; 3:18; 5:25; 10:36;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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