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9.简要分析:理性服从信仰这一主张是被设立于当今教会之信条之前的一个座右铭,这就意味着这些信条的内在是奥秘或秘密,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因此无法进入人的知性层面,也就无从被理解(n.54)。教会中那些神职人员为了使自己在智慧上表现出色,并希望在属灵之事上被尊为权威,于是在这些经院学术中沉迷并被吞没,尤其是那些超越他人理解力的东西;他们对此热情洋溢,但却困难重重。于是,他们因此被尊为有智慧,那些从这些隐藏的智慧宝藏中脱颖而出的人们被授予博士帽和主教长袍的荣誉;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打转,从他们讲台上传授的内容不外乎唯信称义,好行为只是谦恭的侍从。从他们关于这两点的学术内容来看,他们以某种奇妙的方式时而将它们分开,时而又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有点像一手持着信,另一只手拿着好行为;一时伸张了双臂,它们分开,一时又使双手合在一起,使他们联结。关于这一点需要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他们教导说,好行为对得救来说并非必需,因为如果由人行出来的好行为是为了求功;同时,他们又教导说,好行为必须紧随着信,信心与好行为在得救之事上要合一。他们教导,无需好行为的信,是活的,能使人称义;同时又教导,没有好行为的信,是死的,不能证明人为义。
他们一方面教导,信的持守与保持并不依靠好行为;同时又教导,好行为从信而来,正如果子从树而来,阳光从太阳而来,热从火而来。他们教导,好行为与信相结合时,可以令信更完美;他们也教导,如同婚姻或结合一体,好行为就剥夺了信的拯救本质。他们教导说,基督徒不受律法的约束,与此同时又教导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也必须遵守律法。他们教导说,如果好行为与因信得救之事(例如在罪得赦免、称义、重生、复苏和拯救)相混,就是有害的;但如果不相混,就是有益的。他们教导说,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也就是好行为)冠以属灵的奖赏,却不是救恩和永生;因为他们说无需好行为的信心才配行救恩和永生的冠冕。他们教导说,唯独信就像一位王后,步履端庄高贵,好行为就像她身后的一排侍从;但是如果这些侍从走到她的前面并亲吻她,她将被从宝座上扔下去并被称为淫妇。特别是他们同时教导信心和好行为时,他们一方面认为值得赞赏,另一方面又认为无所价值,任凭他们用不同的意义来轮流选择表达方式;一种意义用于平信徒,另一种意义用于神职人员;对平信徒,此信的赤裸不会出现;对神职人员,就赤裸可见。
现在请想想,听到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是否有人能从中总结出引向拯救的任何教义,或者是否变得盲目,然后就像在黑夜行路的人那样摸索拯救之法。在此情形下,谁能从行为的证据中看出他到底是有信还是无信,是冒着求功德的风险去行出好行为,还是冒着失去信心的风险而省掉不去行,哪样更好呢?朋友们,请远离这些自相矛盾的教导吧!避恶如罪,行出好行为,信靠主,得救之义自会临到你。
338.使徒们的信仰正是对主耶稣基督的信仰,这一点从他们书信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加拉太书: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使徒行传:
保罗向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又:
那领保罗出来的人说,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说,当信主耶稣基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 31)
约翰一书:
那有神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神儿子的,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2, 13)
加拉太书: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人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使我们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 16)
由于他们的信仰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还由于信仰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这信仰为“信耶稣基督”,如在刚才引用的经文(加拉太书2:16)和以下经文中,即罗马书: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叫祂使信耶稣的人称义。(罗马书3:22, 26)
腓立比书: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而从神来的义。(腓立比书3:9)
启示录:
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启示录14:12)
提摩太后书:
因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加拉太书:
在基督耶稣里有借着爱作工的信。(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今天教会经常引用的保罗的那句话中的信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认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不是对父神的信仰,而是对祂儿子的信仰,更不是按顺序对三个神的信仰,即对父神的信仰(救恩来自祂),为了父神而对圣子神的信仰,通过他们而对圣灵神的信仰(译注:当今基督教会认为,救恩由圣父计划并差遣,由圣子完成,并由圣灵施行?,三者共同成就,缺一不可;故要信圣父、圣子和圣灵)。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这句话中所指的是三人信仰,因为十四个世纪以来,或自尼西亚议会以来,教会就不承认其它信仰,因而不知道其它信仰,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仰,其它信仰是不可能的。因此,每当“信”这个词出现在新约圣言中时,人们都以为所指的是这三人信仰,那里的一切都被用于该信仰。所以唯一得救的信仰,即对神救主的信仰,已经灭亡了;因此,许多错误或谬误和非理性的悖论已经潜入教会的教义。因为教会的一切教义都会教导并指出通往天堂或救赎的道路,而这一切教义都取决于信仰;由于如此多的错误或谬误和悖论已经潜入这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对他们来说,有必要宣布以下教条,即: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仰。但由于在保罗的那句话(罗马书3:28)中,“信”不是指对父神的信仰,而是指对祂儿子的信仰,那里的律法行为不是指十诫的律法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从那里随后的经文,以及书信中的类似经文,直到加拉太书(2:14, 15)明显看出来,所以当今信仰的基石已经崩塌了,建立在它上面的圣殿则与它一起崩塌,就像一座房子沉入地下,只剩房顶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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