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9

BE59.简要分析:

BE59.简要分析:理性服从信仰这一主张是被设立于当今教会之信条之前的一个座右铭,这就意味着这些信条的内在是奥秘或秘密,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因此无法进入人的知性层面,也就无从被理解(n.54)。教会中那些神职人员为了使自己在智慧上表现出色,并希望在属灵之事上被尊为权威,于是在这些经院学术中沉迷并被吞没,尤其是那些超越他人理解力的东西;他们对此热情洋溢,但却困难重重。于是,他们因此被尊为有智慧,那些从这些隐藏的智慧宝藏中脱颖而出的人们被授予博士帽和主教长袍的荣誉;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打转,从他们讲台上传授的内容不外乎唯信称义,好行为只是谦恭的侍从。从他们关于这两点的学术内容来看,他们以某种奇妙的方式时而将它们分开,时而又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有点像一手持着信,另一只手拿着好行为;一时伸张了双臂,它们分开,一时又使双手合在一起,使他们联结。关于这一点需要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他们教导说,好行为对得救来说并非必需,因为如果由人行出来的好行为是为了求功;同时,他们又教导说,好行为必须紧随着信,信心与好行为在得救之事上要合一。他们教导,无需好行为的信,是活的,能使人称义;同时又教导,没有好行为的信,是死的,不能证明人为义。

他们一方面教导,信的持守与保持并不依靠好行为;同时又教导,好行为从信而来,正如果子从树而来,阳光从太阳而来,热从火而来。他们教导,好行为与信相结合时,可以令信更完美;他们也教导,如同婚姻或结合一体,好行为就剥夺了信的拯救本质。他们教导说,基督徒不受律法的约束,与此同时又教导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也必须遵守律法。他们教导说,如果好行为与因信得救之事(例如在罪得赦免、称义、重生、复苏和拯救)相混,就是有害的;但如果不相混,就是有益的。他们教导说,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也就是好行为)冠以属灵的奖赏,却不是救恩和永生;因为他们说无需好行为的信心才配行救恩和永生的冠冕。他们教导说,唯独信就像一位王后,步履端庄高贵,好行为就像她身后的一排侍从;但是如果这些侍从走到她的前面并亲吻她,她将被从宝座上扔下去并被称为淫妇。特别是他们同时教导信心和好行为时,他们一方面认为值得赞赏,另一方面又认为无所价值,任凭他们用不同的意义来轮流选择表达方式;一种意义用于平信徒,另一种意义用于神职人员;对平信徒,此信的赤裸不会出现;对神职人员,就赤裸可见。

现在请想想,听到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是否有人能从中总结出引向拯救的任何教义,或者是否变得盲目,然后就像在黑夜行路的人那样摸索拯救之法。在此情形下,谁能从行为的证据中看出他到底是有信还是无信,是冒着求功德的风险去行出好行为,还是冒着失去信心的风险而省掉不去行,哪样更好呢?朋友们,请远离这些自相矛盾的教导吧!避恶如罪,行出好行为,信靠主,得救之义自会临到你。

圣治 #310

310.⑴什么是人自

310.⑴什么是人自己的谨慎,什么是非人自己的谨慎。当人们确信表象,并视之为真理,尤其确信这一表象:人自己的谨慎就是一切,圣治除了是某种普遍之物外,什么都不是时,他们就专注于自己的谨慎;但这种普遍之物若非由具体细节构成,是不可能的,如前所示(201节)。这些人还陷入幻觉,因为被确认为真理的一切表象都会变成幻觉;并且他们照着通过幻觉确认的程度而变成唯物主义者,甚至到了这种地步:他们只相信通过某种身体感官,尤其通过视觉感知到的东西,因为视觉尤其与思维行如一体。这种人最终会变得感官化;他们若确认支持自然反对神,就会关闭其心智的内层,可以说蒙上一层面纱。从那时起,他们就在这面纱之下思考,就好像它上面什么东西也没有一样。古人称这些感官人为“知识树的蛇”;在灵界,他们说,像这样的人因固执己见,故关闭了其心智的内层,甚至一直关闭到鼻子。因为“鼻子”表示对真理的感知,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这种感知。我需要描述一下这种人是什么样子。

他们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是巧辩家;他们称精明和狡猾为聪明和智慧,他们也不知道别的。凡和他们不一样的人,尤其那些敬拜神并承认圣治的人,他们一律视其为简单和愚蠢。他们对其心智的内部原理知之甚少,就像那些被称为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的人,就是那些视杀人,通奸,偷盗,作假见证本身为无足轻重的人。即便他们反驳这些罪行,那也只是为了小心谨慎,不让他们的本性暴露出来。

论到人在世上的生命,他们只认为它就像动物的生命;论到人死后的生命,则认为它就像从尸体或坟墓中冒上来,然后又沉回去,从而死亡的活雾。这种疯狂带来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是由空气做的。在这些唯物主义者当中,凡被迫相信永生的人都认为灵魂就具有这种性质,因而不能看、听或说,故又瞎又聋又哑,只能在自己那点空气中思考。他们说,灵魂怎会是别的东西呢?外在感官不是随着肉体一起死亡了吗?灵魂在与肉体重新结合之前,如何能再次获得它们?他们之所以执着于这些观念,是因为他们只能以这种感官方式,不能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死后灵魂的状态。没有这种物质概念,他们就会丧失永生的信念。他们尤其将自我之爱证实,称其为生命之火,认为它对国家的各种功用有激励作用。这使得他们成为自己的偶像;他们的思维因是幻觉并基于幻觉,故是虚假的形像。他们因赞成欲望的快乐,故是撒旦和魔鬼。那些确认恶欲,或将其证实的人被称为撒旦,那些把这些恶欲行出来的人被称为魔鬼。

我被恩准知道最狡猾的感官人是什么样子。他们的地狱在后面的深处,他们不想叫人发现。因此,他们在那里看上去就像幽灵(就是他们的幻觉)那样到处飞。他们被称为魔鬼。他们当中有些人曾被放出地狱,好叫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他们立刻附到我的脖子上,就在我的后枕骨下面,从那里进入我的情感。他们不想进入我的思维,而是巧妙地避开它们。他们接连改变我的情感,不知不觉地把我的心情转到对立面,也就是转到恶欲;他们并不触及我的思维,所以若不是主阻止,他们会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扭曲并反转我的情感。

那些在世时不相信圣治的存在,只寻找他人身上的情欲和渴望,从而迷惑他们,直到彻底掌控他们的人就会变成这个样子。由于他们暗中做起这种事来如此巧妙、狡猾,以致其他人毫无察觉,还由于他们死后仍保持这种性质,所以一进入灵界,他们就被扔进这个地狱。在天堂之光下,他们看上去似乎没有鼻子;奇怪的是,他们虽如此狡诈,却比其他人更感官化。正因古人将感官人称为蛇,还因这种人在推理辩论方面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和灵巧,所以经上说:

蛇比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创世记3:1)

主说:

所以你们要谨慎如蛇,单纯如鸽子。(马太福音10:16)

经上(启示录20:2)如此描述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旦的龙:

有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9)

“七头”表示狡猾,“十角”表示通过谬论或扭曲而说服的能力,“七个冠冕”表示遭到亵渎的圣言和教会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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