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9.简要分析:理性服从信仰这一主张是被设立于当今教会之信条之前的一个座右铭,这就意味着这些信条的内在是奥秘或秘密,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因此无法进入人的知性层面,也就无从被理解(n.54)。教会中那些神职人员为了使自己在智慧上表现出色,并希望在属灵之事上被尊为权威,于是在这些经院学术中沉迷并被吞没,尤其是那些超越他人理解力的东西;他们对此热情洋溢,但却困难重重。于是,他们因此被尊为有智慧,那些从这些隐藏的智慧宝藏中脱颖而出的人们被授予博士帽和主教长袍的荣誉;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打转,从他们讲台上传授的内容不外乎唯信称义,好行为只是谦恭的侍从。从他们关于这两点的学术内容来看,他们以某种奇妙的方式时而将它们分开,时而又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有点像一手持着信,另一只手拿着好行为;一时伸张了双臂,它们分开,一时又使双手合在一起,使他们联结。关于这一点需要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他们教导说,好行为对得救来说并非必需,因为如果由人行出来的好行为是为了求功;同时,他们又教导说,好行为必须紧随着信,信心与好行为在得救之事上要合一。他们教导,无需好行为的信,是活的,能使人称义;同时又教导,没有好行为的信,是死的,不能证明人为义。
他们一方面教导,信的持守与保持并不依靠好行为;同时又教导,好行为从信而来,正如果子从树而来,阳光从太阳而来,热从火而来。他们教导,好行为与信相结合时,可以令信更完美;他们也教导,如同婚姻或结合一体,好行为就剥夺了信的拯救本质。他们教导说,基督徒不受律法的约束,与此同时又教导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也必须遵守律法。他们教导说,如果好行为与因信得救之事(例如在罪得赦免、称义、重生、复苏和拯救)相混,就是有害的;但如果不相混,就是有益的。他们教导说,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也就是好行为)冠以属灵的奖赏,却不是救恩和永生;因为他们说无需好行为的信心才配行救恩和永生的冠冕。他们教导说,唯独信就像一位王后,步履端庄高贵,好行为就像她身后的一排侍从;但是如果这些侍从走到她的前面并亲吻她,她将被从宝座上扔下去并被称为淫妇。特别是他们同时教导信心和好行为时,他们一方面认为值得赞赏,另一方面又认为无所价值,任凭他们用不同的意义来轮流选择表达方式;一种意义用于平信徒,另一种意义用于神职人员;对平信徒,此信的赤裸不会出现;对神职人员,就赤裸可见。
现在请想想,听到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是否有人能从中总结出引向拯救的任何教义,或者是否变得盲目,然后就像在黑夜行路的人那样摸索拯救之法。在此情形下,谁能从行为的证据中看出他到底是有信还是无信,是冒着求功德的风险去行出好行为,还是冒着失去信心的风险而省掉不去行,哪样更好呢?朋友们,请远离这些自相矛盾的教导吧!避恶如罪,行出好行为,信靠主,得救之义自会临到你。
257.④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而确认反对圣治:在接受基督教的许多国家中,有些人为自己索取神性权柄,想被拜为神,召唤死人。事实上,他们说,他们没有为自己僭取神性权柄,不想被拜为神;然而,他们却又声称,他们能打开或关闭天堂,赦罪或留罪,因而能拯救人或定人的罪;而这一切都是神性的作为。因为圣治的唯一目的就是重生和随之而来的拯救;这就是它在每个人身上的不断运作;拯救只能通过承认主的神性,并相信当我们照主的诫命生活时,主就会拯救我们而实现。
谁看不出,这就是启示录中所描述的巴比伦,以及先知书中处处提到的巴比伦?它还是以赛亚书14章所提到的路西弗,这一点从该章的几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其中有这些话:
你必题这诗歌论巴比伦王。(以赛亚书14:4)
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剪除。(以赛亚书14:22)
由此可推知,那里的巴比伦就是路西弗,经上论到路西弗说: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像那至高者。(以赛亚书14:12-14)
人们知道,他们召唤死人,祈求死人的帮助。之所以说他们召唤死人,是因为召唤死人是由批准特兰托会议法令的教皇诏书确立的,其中明确声称,死人是可以召唤的。然而,众所周知,当唯独向神祈求,不可向任何死人祈求。
我需要解释一下为何主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不可否认,主允许是为了拯救的目的。因为众所周知,没有主,就没有拯救;正因如此,至关重要的是,要从圣言宣讲主,基督教会要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建立。然而,成就这一切只能靠那些充满热情如此行的领袖,除了那些以出于自我之爱的那种燃烧激情讲道的人外,没有人会这么做。起初,这火唤起了他们传讲主并教导圣言的热情。正因他们的初级阶段是这样,所以路西弗被称为“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然而,一旦他们意识到,他们能利用圣言和教会的圣物获得统治权,起初唤起他们传讲主的热情的自我之爱,就从里面爆发出来,最终把自己举得如此之高,以致他们将主的整个神性权柄都转到自己身上,一点也不给祂留下。
主的圣治无法阻止这一切,因为若真的阻止了,他们就会公开教导主不是神,圣言并不神圣,使自己成为苏西尼派或阿里乌派,从而摧毁整个教会。无论领袖的品性如何,教会都会继续存在于顺服的人中间。因为该宗教中凡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都会得救;因此,灵界有许多天堂社群是由他们组成的。此外,主还规定,他们中间当有一个民族不会屈服于这种统治的枷锁之下,并视圣言为神圣;这就是伟大、高贵的法兰西民族。但发生了什么事呢?
当自我之爱高举它的统治权,甚至直达主的宝座,把祂赶下去,把自己置于其上时,那爱,就是路西弗,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为防止这一切,主通过祂的圣治规定:他们可以远离对主的敬拜;可以召唤死人,向他们的雕像祈祷,亲吻他们的骸骨,在他们的坟前跪拜;可以禁止阅读圣言;将神圣归给普通百姓搞不懂的弥撒;贩卖赎罪券。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如此行,是因为他们若不做这些事,就会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因为唯有那些知道圣物的人才能亵渎它们,如前所示。
所以为防止他们亵渎最神圣的圣餐,按照主的圣治,他们被允许把圣餐分开,把饼给百姓,自己喝酒,因为圣餐中的酒表示神圣真理,饼表示神圣良善。但当它们分开时,酒表示遭亵渎的真理,饼表示遭玷污的良善。特别是,他们被允许将圣餐变得肉体化和物质化,把它当作宗教的首要特征。凡仔细观察这些事,以心智的某种光照权衡它们的人,都能看出,圣治在保护教会的圣物,拯救所有能得救的人,把那些愿意被营救的人可以说从火中抢出来时所进行的奇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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