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9.简要分析:理性服从信仰这一主张是被设立于当今教会之信条之前的一个座右铭,这就意味着这些信条的内在是奥秘或秘密,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因此无法进入人的知性层面,也就无从被理解(n.54)。教会中那些神职人员为了使自己在智慧上表现出色,并希望在属灵之事上被尊为权威,于是在这些经院学术中沉迷并被吞没,尤其是那些超越他人理解力的东西;他们对此热情洋溢,但却困难重重。于是,他们因此被尊为有智慧,那些从这些隐藏的智慧宝藏中脱颖而出的人们被授予博士帽和主教长袍的荣誉;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打转,从他们讲台上传授的内容不外乎唯信称义,好行为只是谦恭的侍从。从他们关于这两点的学术内容来看,他们以某种奇妙的方式时而将它们分开,时而又将它们结合在一起。有点像一手持着信,另一只手拿着好行为;一时伸张了双臂,它们分开,一时又使双手合在一起,使他们联结。关于这一点需要通过示例进行说明。他们教导说,好行为对得救来说并非必需,因为如果由人行出来的好行为是为了求功;同时,他们又教导说,好行为必须紧随着信,信心与好行为在得救之事上要合一。他们教导,无需好行为的信,是活的,能使人称义;同时又教导,没有好行为的信,是死的,不能证明人为义。
他们一方面教导,信的持守与保持并不依靠好行为;同时又教导,好行为从信而来,正如果子从树而来,阳光从太阳而来,热从火而来。他们教导,好行为与信相结合时,可以令信更完美;他们也教导,如同婚姻或结合一体,好行为就剥夺了信的拯救本质。他们教导说,基督徒不受律法的约束,与此同时又教导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也必须遵守律法。他们教导说,如果好行为与因信得救之事(例如在罪得赦免、称义、重生、复苏和拯救)相混,就是有害的;但如果不相混,就是有益的。他们教导说,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也就是好行为)冠以属灵的奖赏,却不是救恩和永生;因为他们说无需好行为的信心才配行救恩和永生的冠冕。他们教导说,唯独信就像一位王后,步履端庄高贵,好行为就像她身后的一排侍从;但是如果这些侍从走到她的前面并亲吻她,她将被从宝座上扔下去并被称为淫妇。特别是他们同时教导信心和好行为时,他们一方面认为值得赞赏,另一方面又认为无所价值,任凭他们用不同的意义来轮流选择表达方式;一种意义用于平信徒,另一种意义用于神职人员;对平信徒,此信的赤裸不会出现;对神职人员,就赤裸可见。
现在请想想,听到这些互相矛盾的东西,是否有人能从中总结出引向拯救的任何教义,或者是否变得盲目,然后就像在黑夜行路的人那样摸索拯救之法。在此情形下,谁能从行为的证据中看出他到底是有信还是无信,是冒着求功德的风险去行出好行为,还是冒着失去信心的风险而省掉不去行,哪样更好呢?朋友们,请远离这些自相矛盾的教导吧!避恶如罪,行出好行为,信靠主,得救之义自会临到你。
109.有时,人思维的外在本身看上去并不具有和其内在一样的性质。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和围绕它的内在事物在它下面安置了一个副手,被称为“对方法的爱”,并委托它留心观察,确保来自其欲望的东西不出现。因此,这个副手,出于它的统治者,也就是生命之爱的狡诈,照着国家的文明要求,理性的道德要求和教会的属灵要求而说话和行动。有些人做得如此狡猾和巧妙,以至于没有人看出,这些人实际上不像他们所说和所做的那样。最终,出于掩藏的习惯,连他们自己几乎都分辨不出。所有假冒为善者,或伪君子都是这样;心里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却又传讲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牧师是这样;基于贿赂和友情判案,同时又假装热情倡导正义,对判决进行合理化陈述的法官是这样;心里虚情假意,同时为了谋利而行事诚实的商人是这样;理性谈论婚姻贞洁的通奸者也是这样,等等。
当这些人把他们披在对方法的爱,也就是其生命之爱的副手身上的紫色亚麻长袍脱下来,给它换上便服时,他们想得正好相反,并以他们与具有相似性质的生命之爱的挚友在一起时所说的话来表达这些想法。有些人可能以为,当这些人出于对方法的爱而说得如此公正、真诚和虔诚时,他们内在思维的性质不在他们的外在思维中;然而,它在里面。他们里面有一种伪善,有一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的诡计旨在为了面子或利益而维护表面的名声。每当他们像这样思想和行动时,他们内在思维的这种性质就存在于他们外在思维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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