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7.我预见到被灌输了如此信仰中似是而非之说的很多人如今会说:“理性如何能明白神学之事?神学不是超越理性的属灵之事吗?因此,如果你可以,那就请解释一下救赎和称义的奥秘吧,以便让理性可以看清并顺从。”这个奥秘因此被披露如下:谁不知道上帝是独一的,除他以外没有别的上帝;上帝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者他是善本身和理本身;正是这位上帝自己——在关于神性之理,也就是道(Word)方面——降临并呈现为人,来驱除诸地狱,因而从人身上除去被罚入地狱的惩罚,他是通过争战并获胜来征服魔鬼,也就是征服地狱,因为地狱在当时侵犯并在灵性上杀戮每一个来到世上的人;之后,他通过将神性之理与神性之善在他的人(HisHuman)里面的结合而荣耀了他的人,因而回到他从其所出的父那里?人若理解这些,《约翰福音》中的以下话语就能被领受: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陈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如果没有主的降临,就不会有世人得救,而那些信他并过良善生活者得救。如此信仰在圣经的启发下如同在光天化日中清晰可见;这是新教会信仰的形式(如n.116,117所示,其中说明了新天和新教会信仰的普遍和具体形式)。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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