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7.我预见到被灌输了如此信仰中似是而非之说的很多人如今会说:“理性如何能明白神学之事?神学不是超越理性的属灵之事吗?因此,如果你可以,那就请解释一下救赎和称义的奥秘吧,以便让理性可以看清并顺从。”这个奥秘因此被披露如下:谁不知道上帝是独一的,除他以外没有别的上帝;上帝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者他是善本身和理本身;正是这位上帝自己——在关于神性之理,也就是道(Word)方面——降临并呈现为人,来驱除诸地狱,因而从人身上除去被罚入地狱的惩罚,他是通过争战并获胜来征服魔鬼,也就是征服地狱,因为地狱在当时侵犯并在灵性上杀戮每一个来到世上的人;之后,他通过将神性之理与神性之善在他的人(HisHuman)里面的结合而荣耀了他的人,因而回到他从其所出的父那里?人若理解这些,《约翰福音》中的以下话语就能被领受: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陈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如果没有主的降临,就不会有世人得救,而那些信他并过良善生活者得救。如此信仰在圣经的启发下如同在光天化日中清晰可见;这是新教会信仰的形式(如n.116,117所示,其中说明了新天和新教会信仰的普遍和具体形式)。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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