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5.即便这些东西可能(出于表象和谬误进行推理)在记忆以下层面被证实,但有哪位明智者看不出它们只能进入记忆,而不会进入记忆之上的知性*呢?对人的知性而言,里面有两种光,一个来自天上,另一个来自世上。来自天上的光是属灵的,流入到记忆以上的心智;来自世上的光是属世的,流入到记忆以下。通过后一种光,人可以证明但凡他乐意证明的东西,能将其证明为真,也能证明为伪;经过证明,他能将伪谬完全视为真理。(正如最近发表的《婚姻之爱》作品某则见闻(n.233)中所说的那样。)附注:*intellectum,英文intellect,与才智、认知、思维等相关。
868.“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表所有人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的人(866节)。“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表示出于那时每个人所敞开的心智内层,如前所述(867节);“照他们所行的”表示每个人外在里面的内在在生命。在圣言中,“所行的”(works或行为)就表示这一点(参看72,76,94,141,641节);对此,我要进一步补充说明:既有心智的行为,也有身体的行为,它们二者同时是内在的,又是外在的。心智的行为是意图和努力,身体的行为是言语和行动;二者各自都从人的内在生命发出,而内在生命属于其意愿或爱。凡没有终结于行为的,无论是涉及心智的内在事物,还是涉及身体的外在事物,都不在人的生命中,因为它们虽从灵人界流入,却没有被接受,因而就像击打眼睛的图像,或像刺激鼻孔的气味,人会把脸别过去。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上述地方,那里通过从圣言引用的一些经文证明人照自己所行的受审判;对此,再从保罗书信中补充以下经文:
在神公义审判的义愤和显示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受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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