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652.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表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审查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的性质。“踹酒榨”表示审查他们行为的性质。“踹酒榨”表示审查,被“踹”的“串串(葡萄)”表示行为,如前所述(649节),在此表示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也就是恶行;“城”在此是指前面(11:8)所说的大城,就是被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它表示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也就是改革宗教会的教义(501,502节)。由于对教会教义的一切审查都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进行的,而这神性真理并不在这教义中,而是在它之外,故“那酒榨踹在城外”也表示这一点。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审查从教会的信之教义所流出的行为的性质。在以下经文中,“踹酒榨”不仅表示审查恶行,还表示抵挡住他人里面的恶行,以及将它们移除并投入地狱: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装扮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以赛亚书63:1-3)
主踩踏我一切的勇士,主踹犹大女儿的酒榨。(耶利米哀歌1:15)
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必用铁杖牧养列族),并要踹神盛怒和烈怒的酒榨。(启示录19: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