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4

BE54.简要分析: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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