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451.“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关于唯信仿佛大有能力的妄想。“头”表示他们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也就是此处所论述的,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所谓的“妄想”。“马”表示其心智内层的推理,它们就是如此(449节);“狮子”表示能力(241节);不过,这是出自谬论的能力,因为他们是感官的,感官人通过他们藉以说服并迷惑人的谬论来推理(424节)。
只要稍稍提升自己的思想,谁都能看出,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都是想象和幻想。如他们所设想的行为中的信和状态中的信不就是幻想吗?当没有良善从人进入行为中的信时,他们当中有谁知道关于行为中的信的情况,以及是什么使得信在状态中有效?罪的赦免,因而瞬间得救,不就是幻想的结果吗?这就是教会中“火焰的飞蛇”,对此,可参看《圣治》(340节)。由归算所产生的对豁免、功德、公义和神圣的估价,不也是幻想吗?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
若没有人貌似凭自己于外在的合作,内在中的神性运作是什么呢?因为将内在与外在分离,以至于它们不可能有结合,这纯粹是幻想(参看下文,606节)。与仁分离之信就是这样一种幻想;因为行为中的仁是信的容器和根基;是信的土壤和大地,还是信的本质和生命;总而言之,出自仁之信就是这个人;而无仁之信就是一个幽灵和幻想的生物,就像产物形像,如漂浮在空中的水泡。或许有人会说,你将理解力从信除去,就看不到这些幻想了;但是,要知道,凡将理解力从信除去的人,都会将上千个幻想强加到每一个宗教信条上,正如数个世纪以来罗马天主教所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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