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4

BE54.简要分析: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揭秘启示录 #266

266.“来自犹大支

266.“来自犹大支派的,大卫的根”表示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圣言中,“犹大”是指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大卫”是指在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44节);“犹大”是指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R 96, 266, 350节)。由此明显可知,“看哪,来自犹大支派的狮子,大卫的根,已经得胜”表示主通过祂人身里面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战胜了地狱,把一切都带回到秩序中。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一点在字义上是看不出来的;字义只是说,主自己降世,属犹大支派,具有大卫的血统。然而,这些话仍包含灵义在里面;在灵义上,人名是指事物,如前面常说的;因此,“犹大”不是指犹大,“大卫”不是指大卫;“犹大”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正因如此,灵义由此得以形成。此处之所以解释这灵义,是因为就其灵义而言,启示录现在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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