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210.“瞎眼、赤身”表示他们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的”是指那些或因教会缺乏真理,或因无知,或因不理解真理而没有真理的人;“赤身的”是指那些因此没有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子或瞎眼的”不是指其他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不知道明白。(以赛亚书56:10-11)
约翰福音:
主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又: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马太福音:
瞎眼、愚蠢、愚昧的领路人。(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又: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献瞎眼的为祭是禁止的(利未记21:18; 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人受到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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