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649.如果有人接受新教会的信仰,同时仍保留着旧教会关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归算的信仰,结果是一样的;因为旧教会的一切教条都是从这种信仰中发出的,就像嫩芽从根中发出一样。在这种情况下,这就像一个人挣脱了龙的这五角,却又被那五角缠住,或像一个人逃离了狼,却又撞上了老虎,或像一个人从枯井里爬出来,却又掉进水井,并淹死在那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很容易重新陷入他以前信仰的一切错误或教导,前面说明了这些错误或教导的性质;因此,他会获得这种可憎观念:他可以把属于主的本质上的神性属性,即救赎和公义,归算给并应用于自己,而救赎和公义只能被崇拜,不能被如此归给或应用。因为如果一个人真的把主的救赎和公义归算给并应用于自己,那么他就会像被扔进赤裸的太阳中一样被烧灭,尽管他通过这太阳的光和热而拥有肉体的视觉和生活。前面(TCR 640节)已经说明,主的功德是救赎,祂的救赎和公义是无法与任何人联结的两种神性属性。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当心,不要把旧教会的归算转录到新教会的归算上,因为这会造成不幸的后果,危及他的救赎,或成为他得救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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