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37.(1)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构成祂的本质。我们最早的祖先已经看到,爱和智慧是两个要素,在神里面并从祂发出的一切无限事物都与这两个要素有关。然而,在后来的时代,随着人们将其心智从天堂那里撤回,把它们沉浸在世俗和肉体事物中,他们就逐渐丧失了这种感知能力,因为他们逐渐不知道爱本质上是什么,因而不知道智慧本质上是什么,不知道从一个形式中抽象出来的爱是不可能的,爱在一个形式中并通过一个形式进行运作。既然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是独一的,因而是首先的,其本质是爱和智慧,既然被造的一切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那么可知,祂出于爱通过智慧创造宇宙及其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起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此外,爱不仅是形成一切事物的本质,还把它们都联合并结合在一起,从而在它们形成时就使它们保持联系。
这些真理可通过世界上的无数事物来说明;如来自太阳的热和光,即两个要素和普遍性,地上的一切事物都通过它们存在和持续存在。热和光之所以存在于世界上,是因为它们对应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事实上,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也可以用这两个要素和普遍性来进一步说明,即意愿和理解力,人的心智通过意愿和理解力存在和持续存在;因为每个人的心智都是由这两者构成的,它们就在心智的一切事物中,并在其中运作。这是因为意愿是爱的容器和居所,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和居所。因此,这两者对应于它们所源于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个真理可通过这两个要素和普遍性来进一步说明,即心和肺,或心脏的收缩和舒张运动,以及肺呼吸,人体通过它们存在和持续存在。众所周知,这两者在身体的每个部位中运作,因为心对应于爱,肺对应于智慧;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圣爱与圣智》一书充分证明了这种对应关系。
灵界和自然界中的无数事物都可以证明,作为新郎和丈夫的这种爱产生或生出一切形式,但只有通过作为新妇和妻子的智慧才能如此行。然而,在这里只需牢记,整个天使天堂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排列成它的形式,并保持在它的形式中的。那些从其它源头,而不是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来推断世界的创造,不知道这两者构成神性本质的人,从理性视觉下降到肉眼视觉,将自然界视为宇宙的创造者,从而孕育幻想,生出幽灵。他们推理所基于的思维都是谬误,他们的结论是包含夜鸟的蛋。这些人不能被称为心智,只能被称为没有理解力的眼睛和耳朵,或没有灵魂的思维。他们谈论色彩,仿佛这些色彩在没有光的情况下存在;他们谈论树木,仿佛树木在没有种子的情况下存在;他们谈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仿佛它们在没有太阳的情况下存在;因为他们将衍生物视为初始或第一原理,将结果视为原因。因此,他们将一切事物都颠倒过来,将理性的警醒能力催眠,除了梦以外什么也看不见,或说他们所看到的东西都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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