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4

BE54.简要分析: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圣治 #322

第17章 每个人都能

第17章 每个人都能被改造,没有所谓的预定论

322.正常理性告诉我们,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因为所有人都生而为人,这意味着他们都有神的形像在里面。他们里面的神之形像就是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理解真理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实行良善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这种能力就是神的形像;它留在每个神志正常的人里面,不会被根除。人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之人的能力由此而来;文明和道德的人也能变成属灵的,因为文明和道德是属灵生活的容器。人若知道并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就被称为一个文明人;若使这些法律成为他的习惯和美德,并出于理性活出它们,就被称为一个道德人。

接下来我需要说明文明和道德的生活如何是属灵生活的容器。活出这些法律,不仅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有神性法律,你将成为一个属灵人。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会野蛮到不立法禁止杀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和侵犯他人权利的地步。文明和道德的人遵守这些法律,是为了可以,或似乎可以是一个好公民;但他若不同时视这些法律为神性,就只是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若同时视它们为神性,就会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既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也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而前者只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不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正是他们所行的良善造成了这种不同;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所行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人与世界在它们里面;而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良善,因为主与天堂在它们里面。

由此可见,每个人生来都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故也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他唯一要做的是:承认神,不作恶,因为它们反对神,并做善事,因为这与神一致。做这一切能使灵性进入他的文明和道德的活动,它们便活了。否则,这些活动里面没有灵性;因此,它们不是活的。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论他的行为如何文明、道德,都被称为死的;而属灵人被称为活的。

按照主的圣治,每个民族都有某个宗教;每种宗教的首要原则是承认一位神的存在,否则它不能被称为宗教。凡照其宗教生活,也就是说,避免作恶,因为这违背神的民族,都在其属世生活中接受某种属灵元素。一个人若听见某个非基督徒或外邦人说,他不愿做这样或那样的恶,因为这违背他的神,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会得救吗?似乎没有别的可能。正常的理性会告诉他这一点。另一方面,一个人若听见一个基督徒说:“这样或那样的恶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为何说它违背神呢?”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不会得救吗?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正常的理性也会告诉他这一点。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说,我生来就是基督徒,受过洗,认识主,读过圣言,参加过圣餐礼,同时又贪恋杀人、报复、通奸、偷盗、作假见证或说谎,以及各种暴行,并且不视它们为罪,那么这一切有什么用呢?这样一个人会思想神或永生吗?他会认为有什么神或永生存在吗?正常的理性岂不会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人不可能得救吗?之所以对基督徒说这些话,是因为非基督徒或外邦人在生活上比基督徒更关注神。对此,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予以详述:

⑴创世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

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

⑶若未得救,那是人自己的过错。

⑷这意味着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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