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4

BE54.简要分析: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圣治 #306

306.从此处所给出

306.从此处所给出的关于天堂和地狱的观念可以看出人的心智是何性质,因为如前所述(296, 299节),人的心智或灵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也就是说,它的内层仅仅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被划分为属和种,正如天堂被划分为大大小小的社群,并被如此结合以至于行如一体;主按着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方式来掌管情感和思维。人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51-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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