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2

BE52.简要分析:

BE52.简要分析:通过经历来说明这一点。如今,根据宗教原则,按照十诫的戒律和主的其他戒律生活的人数有多少?如今有多少人愿意直视自己的邪恶,进行真正的悔改,从而进行生活中的敬拜呢?或者说,在那些表现虔诚的人当中,除了口头和言语上承认自己是罪人,并照着教会的教导向父上帝祷告,因圣子为他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受难,除去了他们的诅咒,并以他的宝血为他们赎罪,圣父出于怜悯而慈悲地宽恕他们的过犯,以至于他们在他的审判台前站得住脚,除此以外,作了其它任何悔改吗?谁看不出这种敬拜只是出于肺而非发自内心,也就是说,是外在的敬拜,不是内在的?因为在这样的敬拜中,一个人祈求罪得宽恕,却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罪孽;如果他理应知道的话,他会加以偏袒和放纵,或者以一种想当然的被洁净和宣告无罪的信念将它包起来,自己这一方没任何行动。这可以比作一个仆人,满脸煤烟衣衫脏乱来见主人,大声说:“主人,主洁净我。”他的主人难道不会对他说:“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瞧,那里有水,肥皂和毛巾。你没有手,不能用它们吗?赶快自己洗干净!”同样,主上帝难道不会说:“从我这可得到洁净的工具,你还可以从我得着意志和能力。因此,利用我的这些恩赐和你自己的才能吧,你就能洁净。”还可通过另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应该在家中和教堂中祈祷一千次,以求父上帝为他儿子的缘故使你免受魔鬼的侵害,但你并没有同时出于选择的自由——主一直保持我们有这样的自由——远离邪恶,因而远离魔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主派遣的一个营的天使也保护不了你;因为主不能行事违背他自己的神性规则,他的规则是:一个人应该自我省察,发现他的恶,抵制这些恶;人好像出于自己那样去做,尽管它们出于主。事实上,这些在今时并没有成为福音;然而,它理应是福音;因为福音就是我们被主拯救。至于口头上的敬拜只有与生命相一致时才会被主接受,是因为人在上帝和他的众天使面前的言语乃是出于他对爱和信的喜爱之情而发声,而一个人里面的爱与信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如果对上帝的爱和对他的信在你的生活中,你说话的声音就像鸽子。如果生活中充满了我欲和自负,那么说话的声音就像猫头鹰,不过你还是可以尝试模仿斑鸠的声音。属灵品质在声音之中,会影响发声。

揭秘启示录 #573

573.“脚像熊的脚

573.“脚像熊的脚”表因阅读圣言的字义却不理解而充满误解。“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末层或终端,“豹”所表示的异端邪说靠它持续存在,仿佛行走,这就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了误解。“熊”表示这些人,我从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清楚明白这一点;他们都读圣言,却不明白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由此而有了误解。灵界所出现的熊,有的是有害的,有的是无害的,有的发白;不过,它们是照着熊头来加以区分的;无害的熊头像牛或羊。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他已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田地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牛犊与少壮狮子躺卧在一起,母牛与熊必将同食。(以赛亚书11:6,7)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个兽像熊,口齿内衔着三根肋骨。(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类似含义。
“狮子和熊”之所以在那些地方被提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而“熊”表示误解,误解也会破坏圣言真理,只是程度没那么严重。所以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的日子,好像人躲避狮子又遇见熊。(阿摩司书5:18,19)。
在列王纪,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戏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24)
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98节);“秃头”因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故而什么都不是(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583节);“母熊”表示的确读了,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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