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2.简要分析:通过经历来说明这一点。如今,根据宗教原则,按照十诫的戒律和主的其他戒律生活的人数有多少?如今有多少人愿意直视自己的邪恶,进行真正的悔改,从而进行生活中的敬拜呢?或者说,在那些表现虔诚的人当中,除了口头和言语上承认自己是罪人,并照着教会的教导向父上帝祷告,因圣子为他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受难,除去了他们的诅咒,并以他的宝血为他们赎罪,圣父出于怜悯而慈悲地宽恕他们的过犯,以至于他们在他的审判台前站得住脚,除此以外,作了其它任何悔改吗?谁看不出这种敬拜只是出于肺而非发自内心,也就是说,是外在的敬拜,不是内在的?因为在这样的敬拜中,一个人祈求罪得宽恕,却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罪孽;如果他理应知道的话,他会加以偏袒和放纵,或者以一种想当然的被洁净和宣告无罪的信念将它包起来,自己这一方没任何行动。这可以比作一个仆人,满脸煤烟衣衫脏乱来见主人,大声说:“主人,主洁净我。”他的主人难道不会对他说:“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瞧,那里有水,肥皂和毛巾。你没有手,不能用它们吗?赶快自己洗干净!”同样,主上帝难道不会说:“从我这可得到洁净的工具,你还可以从我得着意志和能力。因此,利用我的这些恩赐和你自己的才能吧,你就能洁净。”还可通过另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应该在家中和教堂中祈祷一千次,以求父上帝为他儿子的缘故使你免受魔鬼的侵害,但你并没有同时出于选择的自由——主一直保持我们有这样的自由——远离邪恶,因而远离魔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主派遣的一个营的天使也保护不了你;因为主不能行事违背他自己的神性规则,他的规则是:一个人应该自我省察,发现他的恶,抵制这些恶;人好像出于自己那样去做,尽管它们出于主。事实上,这些在今时并没有成为福音;然而,它理应是福音;因为福音就是我们被主拯救。至于口头上的敬拜只有与生命相一致时才会被主接受,是因为人在上帝和他的众天使面前的言语乃是出于他对爱和信的喜爱之情而发声,而一个人里面的爱与信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如果对上帝的爱和对他的信在你的生活中,你说话的声音就像鸽子。如果生活中充满了我欲和自负,那么说话的声音就像猫头鹰,不过你还是可以尝试模仿斑鸠的声音。属灵品质在声音之中,会影响发声。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