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2

BE52.简要分析:

BE52.简要分析:通过经历来说明这一点。如今,根据宗教原则,按照十诫的戒律和主的其他戒律生活的人数有多少?如今有多少人愿意直视自己的邪恶,进行真正的悔改,从而进行生活中的敬拜呢?或者说,在那些表现虔诚的人当中,除了口头和言语上承认自己是罪人,并照着教会的教导向父上帝祷告,因圣子为他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受难,除去了他们的诅咒,并以他的宝血为他们赎罪,圣父出于怜悯而慈悲地宽恕他们的过犯,以至于他们在他的审判台前站得住脚,除此以外,作了其它任何悔改吗?谁看不出这种敬拜只是出于肺而非发自内心,也就是说,是外在的敬拜,不是内在的?因为在这样的敬拜中,一个人祈求罪得宽恕,却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罪孽;如果他理应知道的话,他会加以偏袒和放纵,或者以一种想当然的被洁净和宣告无罪的信念将它包起来,自己这一方没任何行动。这可以比作一个仆人,满脸煤烟衣衫脏乱来见主人,大声说:“主人,主洁净我。”他的主人难道不会对他说:“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瞧,那里有水,肥皂和毛巾。你没有手,不能用它们吗?赶快自己洗干净!”同样,主上帝难道不会说:“从我这可得到洁净的工具,你还可以从我得着意志和能力。因此,利用我的这些恩赐和你自己的才能吧,你就能洁净。”还可通过另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应该在家中和教堂中祈祷一千次,以求父上帝为他儿子的缘故使你免受魔鬼的侵害,但你并没有同时出于选择的自由——主一直保持我们有这样的自由——远离邪恶,因而远离魔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主派遣的一个营的天使也保护不了你;因为主不能行事违背他自己的神性规则,他的规则是:一个人应该自我省察,发现他的恶,抵制这些恶;人好像出于自己那样去做,尽管它们出于主。事实上,这些在今时并没有成为福音;然而,它理应是福音;因为福音就是我们被主拯救。至于口头上的敬拜只有与生命相一致时才会被主接受,是因为人在上帝和他的众天使面前的言语乃是出于他对爱和信的喜爱之情而发声,而一个人里面的爱与信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如果对上帝的爱和对他的信在你的生活中,你说话的声音就像鸽子。如果生活中充满了我欲和自负,那么说话的声音就像猫头鹰,不过你还是可以尝试模仿斑鸠的声音。属灵品质在声音之中,会影响发声。

揭秘启示录 #48

48.“祂的眼睛如同

4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睛”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力是指聪明。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智慧。但“火焰”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眼睛”表示理解力,因为它们相对应;事实上,正如眼睛凭属世之光观看,理解力凭属灵之光观看。因此,“看”论及这两者。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 7)

这些话论及主,当主降临时,祂会打开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的理解力。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以西结书:

愚昧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当听这话。(以西结书12:2)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光照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目”表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同一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所以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8, 20)

再者,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是指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圣治;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圣治,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伤害,所以论到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经上说:

它们前后都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以西结书:

载着基路伯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在下文,也就是提到“火焰”和“火”的地方,我们会看到,“火焰”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经上说,主的“眼睛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这两者的一个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经揭开了这个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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