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2.简要分析:通过经历来说明这一点。如今,根据宗教原则,按照十诫的戒律和主的其他戒律生活的人数有多少?如今有多少人愿意直视自己的邪恶,进行真正的悔改,从而进行生活中的敬拜呢?或者说,在那些表现虔诚的人当中,除了口头和言语上承认自己是罪人,并照着教会的教导向父上帝祷告,因圣子为他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受难,除去了他们的诅咒,并以他的宝血为他们赎罪,圣父出于怜悯而慈悲地宽恕他们的过犯,以至于他们在他的审判台前站得住脚,除此以外,作了其它任何悔改吗?谁看不出这种敬拜只是出于肺而非发自内心,也就是说,是外在的敬拜,不是内在的?因为在这样的敬拜中,一个人祈求罪得宽恕,却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罪孽;如果他理应知道的话,他会加以偏袒和放纵,或者以一种想当然的被洁净和宣告无罪的信念将它包起来,自己这一方没任何行动。这可以比作一个仆人,满脸煤烟衣衫脏乱来见主人,大声说:“主人,主洁净我。”他的主人难道不会对他说:“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瞧,那里有水,肥皂和毛巾。你没有手,不能用它们吗?赶快自己洗干净!”同样,主上帝难道不会说:“从我这可得到洁净的工具,你还可以从我得着意志和能力。因此,利用我的这些恩赐和你自己的才能吧,你就能洁净。”还可通过另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应该在家中和教堂中祈祷一千次,以求父上帝为他儿子的缘故使你免受魔鬼的侵害,但你并没有同时出于选择的自由——主一直保持我们有这样的自由——远离邪恶,因而远离魔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主派遣的一个营的天使也保护不了你;因为主不能行事违背他自己的神性规则,他的规则是:一个人应该自我省察,发现他的恶,抵制这些恶;人好像出于自己那样去做,尽管它们出于主。事实上,这些在今时并没有成为福音;然而,它理应是福音;因为福音就是我们被主拯救。至于口头上的敬拜只有与生命相一致时才会被主接受,是因为人在上帝和他的众天使面前的言语乃是出于他对爱和信的喜爱之情而发声,而一个人里面的爱与信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如果对上帝的爱和对他的信在你的生活中,你说话的声音就像鸽子。如果生活中充满了我欲和自负,那么说话的声音就像猫头鹰,不过你还是可以尝试模仿斑鸠的声音。属灵品质在声音之中,会影响发声。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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