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0

BE50.義不能与当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揭秘启示录 #863

863.“就有火由神

863.“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表他们因地狱之爱的欲望而灭亡。“从天降下并烧灭他们的火”表示对邪恶的欲望,即恶欲,或地狱之爱的欲望,如前所述(494,748节);那些处于脱离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之人都陷入各种邪恶和欲望,因他们里面的邪恶没有通过任何实际的悔改而被除去(859节)。
经上说“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当教会的一切事物在他们眼前被代表,因而教会具有代表性时,这种事在古时真实发生过。但如今,当代表停止后,经上以同样的方式说话,以此表示和先前它被代表时所表相同的事物。火从天降到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身上(参看494,748节)。在以西结书,类似的话论到“歌革和玛各”:
我必将火与硫磺如雨般降与歌革和他的翅膀,并与他在一起的多民。(以西结书 38:22)
我要降火在玛各。(以西结书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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