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0

BE50.義不能与当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揭秘启示录 #539

539.“十角”表大

539.“十角”表大有能力。“角”表示能力(270节);“十”表示大量(101节)。经上之所以说“龙”大有能力,是因为人凭唯信(这信由“龙”来表示)而无需律法行为的得救迷惑人心,然后确认使之信服。这信之所以极具诱惑力,是因为人一听到律法的谴罚被拿走,并且主的功德通过唯独相信这一点而被归算给他,就能放纵心智与身体的快乐,毫不畏惧地狱;“龙的十角”所表示的能力由此而来。他的确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从整个改革宗基督教界到处接受这信很明显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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