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0

BE50.義不能与当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揭秘启示录 #490

490.启11:3.

490.启11: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表那些发自内心坦白并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之人,他们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祂结合。“两个见证人”在此之所以表示这些人,是因为这两点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第一个基本要素,即主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就是神性的,是一个“见证”,所以他们是发自内心坦白并承认它的“见证人”;这一点从相关章节(6,846节),同样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我和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 12:11, 17)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所斩者的灵魂。(启示录20:4)
他们就是那些承认主的人。这被称为“为耶稣作见证”,因为主通过祂的圣言,因而通过祂自己见证它;祂由此被称为“诚信真实见证的”(启示录1:5 ;3:14)。并且祂说:
我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还有: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来的时候,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或真理的圣灵,也就是圣灵,是发出的神性,这神性就是主自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6-54节)。由于主自己是见证人,所以那些如约翰那样通过主见证这一点的人也由“见证人”来表示:
耶稣说,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约翰来是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与神同在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真光。(约翰福音1:1,2,14,34)
新教会的第二个基本要素,就是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又是一个“见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十诫被称为“法版”(the Testimony,即见证),如以下经文:
必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摩西把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在法版之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
把各支派的杖存在这法版前。(民数记17:4)
还有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25:22;31:7,18;32:15;诗篇78:5;132:12)。
关于凭遵行十诫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刻有这些诫命的石版有两块,一块为主,一块为人。第一块石版教导:不可拜多神,只可拜一位;第二块石版则教导:不可作恶;因此,当拜一位神并且不作恶时,结合就产生了;因为人在多大程度上停止邪恶,也就是做出悔改的行为,就在多大程度上为神所接受,并通过神行善。那谁是这一位神呢?在三个位格中的三位一体,或三一神不是那一位神;而是三位一体或三一以一个位格在里面的祂是那一位神,这神就是主。无论怎样纠缠于这些观念,你永远也无法清楚明白神是一,除非祂也是一个位格。这是整部圣言所教导的事实,无论旧约的预言圣言,还是新约的使徒圣言;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很明显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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