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32启1: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有份的”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使徒约翰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也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和生命。正因如此,约翰自称是他写信给教会中的那些人的弟兄和同伴,因为他写信给七个教会。在圣言的灵义上,“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而“同伴”是指一个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事实上,所有人可以说都通过仁爱而具有血亲关系,通过信仰而具有姻亲关系;因为仁爱能带来结合,而信仰不能,除非它来自仁爱。当信仰来自仁爱时,仁爱带来结合,信仰则带来联系或交往;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主吩咐所有人都要成为“弟兄”,祂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主也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或生活良善的人为“弟兄”,因为祂说:
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12:49; 马可福音3:33-35)
“母亲”是指教会,“弟兄”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由于仁之良善是“弟兄”,所以主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如马太福音25:40),以及“门徒”(马太福音28:10; 约翰福音20:17)。然而,我们没有读到门徒称主为“弟兄”,因为“弟兄”是来自主的良善。这就好比国王、首领和权贵称他们的血亲和姻亲,或说亲戚和邻舍为弟兄,但后者不能反过来如此称呼他们,因为主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还说:
你们称呼我夫子、主;你们说得对,我本来就是。(约翰福音13:13)
以色列人将他们的祖先雅各的所有后裔都称为“弟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将以扫的后裔也称为“弟兄”,但将非出身于这两人的后裔称为“同伴”。然而,由于圣言在灵义上只论述那些在主教会里的人,所以在灵义上,“弟兄”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仁之良善的人,“同伴”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要对同伴,各人要对弟兄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同一先知书:
你们没有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17)
申命记:
不可向同伴或弟兄追讨。(申命记15:1, 2)
诗篇: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诗篇122:8)
以赛亚书:
各人都帮助自己的同伴,对他的弟兄说,要刚强。(以赛亚书41:6)
在反面意义上,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当谨防自己的同伴,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各弟兄尽行欺骗,各同伴都诽谤。(耶利米书9:4)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叫各人攻击自己的兄弟,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以及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约翰自称“弟兄和同伴”;并且在圣言中,“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爱或良善的人,“同伴”是指一个处于信仰或真理的人。但由于信仰源于仁爱,所以没有人被主称为“同伴”,只被称为“弟兄”或“邻舍”。每个人也都照着良善的品质而成为邻舍(路加福音1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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