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0

BE50.義不能与当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圣治 #90

90.前面说过,一个

90.前面说过,一个人能被改造和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通过这两种官能被引导承认,他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他自己。只有通过这两种官能,人才能承认这一点,因为这两种官能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这从前面的阐述(73, 88节)清楚可知。由此可推知,人能作出这种承认靠的是主,而不是他自己,尽管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这是主给予每个人的恩赐。他可以认为这恩赐来自他自己,然而,他若是明智的,就会承认它并非来自他自己。否则,人所思的真理和所行的良善就不是真理和良善本身,因为在它们里面的,是人,而不是主。如果人在良善中,如果他行善的目的是救赎,那么这良善就是一种邀功的良善;但如果主在人所行的良善中,这良善就不是邀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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