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0

BE50.義不能与当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圣治 #226

226.⑵如果一个人

226.⑵如果一个人后来远离这些属灵事物,并转向对立面,他就会亵渎圣物。对圣物的亵渎有很多种,我将在下面的章节论述它们;但这种是最糟糕的,因这种亵渎者死后不再是人。诚然,他们活着,但不断陷入荒诞的幻觉,觉得自己似乎正在高空飞翔;当他们停在那里时,便玩弄被他们视为真实事物的幻想。他们因不再是人,故不能称为“他或她”,只能称为“它”。事实上,当他们暴露于天堂之光下时,看上去就像骷髅,有的像骨头颜色的骷髅,有的像火一般的骷髅,有的则像烧焦的骷髅。世人不知道这种亵渎者死后会变成这个样,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其中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当一个人一开始承认神性事物,也相信它们,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时,他就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了一起;当这些东西被混在一起时,它们无法分离,除非整个都毁坏。要澄清这一点,需按以下顺序阐明这几个要点:

①凡一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并保持不变。

②但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作出预见和安排,以便邪恶是单独的,良善也是单独的,因而两者可以分离。

③然而,如果人一开始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那么这一点就无法实现。

④然后,他将良善与邪恶完全混在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

⑤由于良善与邪恶必须在每个人里面分离,但在这样的人里面无法分离,所以他在真正为人本性的一切事物上都被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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