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181.心智的属灵事物与身体的属世事物之间有一种相似性,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身体的一切事物。因此,心智激活身体的外在功能,一般来说可随意激活。它激活眼睛去看,耳朵去听,口舌去吃喝、说话,手去工作,脚去行走,生殖器官去繁衍。心智不仅激活外在器官去做这一切,还在每一步上激活内在器官,从最内层影响最外层,从最外层影响最内层。所以,当它激活嘴巴去说话时,同时也激活肺、喉、声门、舌和唇,使它们分别并一起发挥各自功能;它还使脸作出合适的表情。
这一切清楚表明,论及身体的属世形式的话同样能论及心智的属灵形式;论及身体的属世运作的话,也能论及心智的属灵运作。因此,人如何安排外在形式,主就如何安排内在形式。当人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以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当人靠着主,同时貌似凭自己安排外在形式时,主则以另一种方式安排内在形式。此外,人的心智在整个形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它是人的灵,死后,这灵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和在世时一样;因此,身体和心智两者之间有相似性。论及身体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的话,也适用于心智中外在与内在的结合;唯一区别在于,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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