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0

BE50.義不能与当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圣治 #110

110.但在那些处于

110.但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里面,当他们说话时,其思维的内在和外在,或内在人和外在人便合而为一;他们也不知道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他们的生命之爱及其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在他们所思想的事,以及他们由此所说和所做的事里面,就像灵魂。他们若是牧师,就会出于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传道;若是法官,就会基于真正的公正判案;若是商人,就会出于真正的诚实行事;若是已婚者,就会出于真正的贞洁来爱他们的妻子,等等。他们的生命之爱也有作为其副手的对方法的爱,它教导并引导这副手谨慎行事,给它穿上既热心教义真理,也热心生活良善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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