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915.“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水苍玉,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髓,第十一是风信子石,第十二是紫晶”表示对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通过避恶如罪而照十诫生活的人来说,按顺序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义的一切;因为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处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教义,这两种爱是宗教的根基。“城墙的十二根基”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可参看AR 902, 914节);“宝石”总体上表示来自圣言、凭灵义而透明的教义的一切真理(AR 231, 540, 726, 911, 914节);此处每种石头都表示如此透明的某种具体真理。字义上的圣言在其教义方面就对应于各种宝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
宝石一般发出两种颜色,即红色和亮白色。其它颜色,如绿色、黄色、天蓝色,以及其它许多颜色,都是由这两种颜色调以黑色而构成的;红色表示爱之良善,亮白色表示智慧之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它起源于太阳之火,灵界太阳的火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因而是爱之良善;亮白色之所以表示智慧之真理,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火发出的光,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而是智慧之真理;黑色起源于这火与光的阴影,即无知。
不过,要详细解释每样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太冗长乏味了。尽管如此,要知道在这个顺序中,每样宝石都表示哪种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解释(启示录7:5-8; AR 349-361节),那里论述了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事实上,这里的每样宝石和那里所提到的每个支派所表相同,因为那里所描述的十二个支派同样表示在其顺序中的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在本章(启21:14),经上也说这“十二根基上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十二使徒”表示关于主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的教义的一切(AR 903节)。这十二样宝石与被称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中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15-21)所表相同,《属天的奥秘》(9856-9882节)给出了对它们的解释;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上面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前者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在以赛亚书,经上也说根基是用宝石奠定的:
你这受苦待的人啊,看哪,我必以锑石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使你的城门成为红玉石;你所有的儿子都必受耶和华的教导。(以赛亚书54:11-13)
“受苦待的人”是指主在外邦人中间建立的教会。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一块试验过的石头作为根基,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我必以公平为准绳,以公义为线铊。(以赛亚书28:16, 17)
由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都必须建立在对主的承认上,所以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石头(创世记49:24),以及匠人所弃的房角石(马太福音21:42; 马可福音12:10, 11; 路加福音20:17, 18)。房角石是根基石,这一点从耶利米书(51:26)明显看出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磐石”;因此,当祂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 19)时,以及当祂说,凡听见我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他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路加福音6:47, 48; 马太福音7:24, 25)时,祂所说的“磐石”是指祂自己。“磐石”表示在圣言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人必须直接靠近主,必须通过避恶如罪而照十诫生活;因此,教义的一切都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爱篇》,那里按顺序阐述了这些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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