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揭秘启示录 #897

897.启21:11

897.启21:11.“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在新教会,圣言将被理解,因为它将凭它的灵义而透明。“神的荣耀”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城的光辉”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光是指神性真理(AR 796, 799节);“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圣言凭它的灵义而发光、透明,如下文所看到的。这些话描述了在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之人中间,对圣言的理解。对他们来说,当圣言被阅读时,它似乎在发光;它从主那里通过灵义而发光,因为主是圣言,灵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天堂之光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天使们就处于灵义,他们的智慧也源于灵义,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圣言凭灵义之光而透明,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已经说明。
“神的荣耀”是指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显然,“荣耀”是指圣言的荣耀,或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下文中的“荣耀”也是这个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启示录21:23)
当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他们将看见的人子所处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 马可福音13:26)也是这个意思(参看AR 22, 642, 820节);主降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所坐的荣耀宝座(马太福音25:31)不是指别的,因为祂将照着圣言的真理而审判各人;因此,经上也说:“祂将在祂荣耀里降临。”当主变像时,经上还说:
摩西和以利亚在荣耀中显现。(路加福音9:30, 31)
此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那时,主也让自己作为在其荣耀中的圣言而被门徒看到。“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29节)圣言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
圣言被比作“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是因为“宝石”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31, 540, 726, 823节),“碧玉石”表示凭灵义上的神性真理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神性真理;这就是“碧玉石”(出埃及记28:20; 以西结书28:13)的含义,也是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的“碧玉”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圣耶路撒冷的“墙的结构是碧玉的”(启21:18)。由于字义上的圣言凭它的灵义而透明,所以经上说碧玉“明如水晶”;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所拥有的一切光照都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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