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揭秘启示录 #808

808.启19:4.

808.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宝座的神,说,阿们!哈利路亚”表高层天堂天使拜主为天地之神,宇宙的审判者,以及低层天堂天使对主感恩、称谢和颂扬的确认。“俯伏敬拜”表示谦卑和出于谦卑的崇拜,如前所述(370节)。“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表示高层天堂(369节)。“坐宝座的”是指作为天地之神和宇宙审判者的主;因为“宝座”表示天堂和那里的国度(14, 221, 222节),同样表示审判;在此表示审判,因为它论及之前临到巴比伦的审判。“坐宝座的”是指主,对此,可参看下文。“阿们!哈利路亚”表示低层天堂天使对主的感恩、称谢和颂扬的确认(803节)。“阿们”表示通过真理确认和赞同(23,28,61,371,375节);“哈利路亚”表示对主的感恩、称谢和颂扬(803节)。这是低层天堂天使所发出来的,因为他们最先说出并颂扬主是天堂之神,判断者和伸冤者;说“哈利路亚”;这一点从1至2节经文,以及前面的解释(803-806节)明显可知。“阿们!哈利路亚”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对这些事的确认。
“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启示录(1:4; 2:8; 3:21; 4:2-6, 9; 5:13; 6:16; 7:9-11; 22:1, 3)明显看出来;在这些地方,经上说“宝座上”的“神”和“羔羊”。在那里,“神”是指主的神性本身,被称为“父”;“羔羊”是指神性人身,被称为“子”(269, 291节),因而是指唯独主。这一点也可从第7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启示录 7:17 )
还可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审判。(马太福音19:28)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 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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