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揭秘启示录 #639

639.启14:13

639.启14:13.“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死人有福了”表主关于那些将属于其新教会之人,也就是那些由于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而遭受试探之人死后状态的预言,他们将拥有永生和幸福。“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表示来自主的预言。这预言之所以涉及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死后的状态,是因为本节论述的就是这状态;“从今以后而死的”表示他们死后的状态;“写下”表示为了给后人作纪念(39,63节)。“有福了”表示那些拥有永生和幸福的人,因为他们是有福的。“死人”表示那些苦待自己的灵魂,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遭受诸般试探的人;下面将看到,此处“死人”就表示这些人。
那些因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而遭受试探的人拥有永生和幸福,这一点从前文明显可知,那里经上说“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基督信仰的也在此”,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通过试探在其遵行诫命的生活和对主之信的性质上接受检查(参看638节);这一点还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这句话表示那些受试探的人将在主内得平安,如下文所看到的(640节)。“试探”在此是指属灵的试探,当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驱赶同他们在一起、与自己的欲望行如一体的恶灵时,属灵的试探就存在于他们身上。在以下经文中,这些试探在以“十字架”来表示: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作属我的。(马太福音10:38)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路加福音9:23-25 ;14:26,27)
在保罗书信中,以“把肉体钉十字架”来表示:
凡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邪情私欲同钉十字架上了。(加拉太书5:24)
“死人”之所以表示那些苦待自己的灵魂,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遭受诸般试探的人,是因为他们由此为自己先前的生活感到羞愧难当,因而在世人面前如同死去一般;因为主说: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单单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果实来。(约翰福音12:24)
在约翰福音,“死人”并非表示其他任何人:
耶稣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就活了。(约翰福音5:25)
“死人复活”也是这个意思(路加福音14:14 ;启示录20:5,12,13),以及其它地方(参看106节),诗篇:
在耶和华眼中,祂的圣民之死极为宝贵。(诗篇116:15)
耶稣还说:
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0:39;16:25;路加福音9:24,25;17:33;约翰福音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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