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462.如今人们不知道何谓“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故有必要予以简要解释。前面的经文提到了“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以取代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因为那里提到了“杀人”、“奸淫”和“偷窃”这三样恶。就属世之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扮演假证人的角色、说谎和诽谤;就属灵之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确认并说服,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行“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就表示说服人相信虚假,从而摧毁真理。
“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曾在古人当中使用,施法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他们让另一人的听觉、因而心智不断专注于他的话语和说法中,决不放过丝毫;同时,通过呼吸,将与情感结合的思想注入并激发到他们说话的声音中,结果听者无法通过自己思考任何东西;弄虚作假者就这样用暴力将他们的虚假倾泻进去。
第二种,他们通过阻止心智思想相反的一切,使注意力只专注于他们所说之事的观念中而注入一种说服性的气场。因此,其心智的属灵气场便驱散并窒息对方的属灵气场。这是古代的巫师或术士所使用的一种属灵巫术,被称为对认知或理解力的捆绑和绑定。这种邪术或法术只属于灵或思维,而前一种还属于口唇或言语。
第三种,听者将心智固定在自己的观点中,以致他几乎闭上双耳,听不到说话者的任何声音。这事是通过屏住呼吸,有时通过无声的喃喃自语,因而通过不断否认对手观点而实现的。去听别人说话的人会施行这种邪术或法术,而向别人说话的人则施行前两种。
这三种邪术或法术在古代十分盛行,并且依旧在地狱灵当中盛行;但世人只存留第三种,那些出于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确认宗教信仰的虚假之人就具有这第三种法术;对这些人来说,他们一听到相反的事,就不允许它们深入他们的思维,只是接触一下;然后,他们还会从其心智的内在隐秘处仿佛发出一团火,将它们尽都烧灭;如果施法者凭掩饰将这团火抑制住,也就是说,将其骄傲的怒火控制住,那么对方除非通过回答时面部表情和声调所露出的迹象,否则,对此一无所知;
如今,这种法术的操作是为了防止真理被接受,并且对许多人来说,是为了防止真理被理解。
古时有许多法术,在他们当中,“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到了那地的时候,那些民族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用法术的、算命的、行巫术的、行邪术的,施符咒的、观兆头的和求问死人的;所有这些,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申命记18:9-11)
在以下经文中,“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表示说服人相信虚假,从而摧毁真理:
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了歧途;因此,祸患要临到你身;继续使用你的符咒和你许多的邪术吧。(以赛亚书47:10-12)
万族被巴比伦的邪术迷惑了。(启示录18:23)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启示录22:15)
约兰对耶户说,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和邪术这样多,还有平安吗?(列王纪下9:22)
“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邪术”表示通过说服人相信虚假而对真理的摧毁。
另一方面,“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表示凭真理弃绝虚假,这也是通过出于对真理的热情而反对虚假的默想和默语实现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从锡安除掉勇士和战士、谋士和有巧艺的,以及妙行法术的。(以赛亚书3:1-3)
他们的毒气好像耳聋虺蛇的毒气;她把耳朵塞住,不听念咒语者的声音,不听巧行迷术者的术语。(诗篇58:4-5)
看哪!我要打发毒蛇反对你们,是没有法术能制伏的。(耶利米书8:17)
他们在急难中寻求你,他们低声呼喊。(以赛亚书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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