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揭秘启示录 #249

249.启4:9.“

249.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活物”是指圣言,如前所示;“荣耀、尊贵”当归于主时,是指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是祂的,并来自祂;“感谢”表示敬拜的一切;“那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审判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归给那坐在宝座上的时候”表示圣言将一切真理、一切良善和一切敬拜都归于那即将审判的主。在圣言中,“将荣耀、尊贵归给主”只是指承认和称谢或宣认: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而唯独祂是神,因为祂因神性真理而拥有荣耀,因神性良善而拥有尊贵。

在以下经文中,“荣耀、尊贵或尊荣”就表示这一点,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诗篇96:5-6)

又:

耶和华啊,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3)

又:

你又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永远祝福。(诗篇21:5-6)

这些话论及主。又: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大有荣耀和尊贵;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4)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2)

这些话论及主,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诗篇145:4-5, 12; 启示录21:24, 26)。此外,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神性真理时,这神性真理就被称为“荣耀”(AR 629节);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这神性良善就被称为“尊贵或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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