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揭秘启示录 #164

164.“我必来到你

164.“我必来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哪个时刻来到你那里,你也不知道”表示那些属于敬拜的事物要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道这种夺走何时发生、如何发生。经上说,主“必来到如同贼一样”,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处于死的敬拜的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里面有某种良善,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但没有真理的良善仍不是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是虚伪的,邪恶和虚假会像贼一样把它夺走。这种夺走在世上是逐渐发生的,死后则是彻底的,而人却不知道何时发生,如何发生。“祂必来到如同贼一样”被归于主,但这话在灵义上是指地狱会抢夺并偷走它。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向人行恶、使他荒废,报仇、发烈怒,把他引入试探或试炼;而事实上,正是地狱在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在人面前的表象这样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没有被用来赚取利润,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可参看马太福音25:26-30; 路加福音19:24-26)。“交易”和“赚取”表示为人自己获得真理和良善,或向人自己提供真理和良善。

由于良善和真理从那些处于死的敬拜之人那里被夺走,就好像贼在暗处所做的那样,所以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在以下经文中;启示录: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马太福音: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破坏者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马太福音: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来到的时刻,是为了他可以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事,因而可以照着他的理性处于自由之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因为每个人若知道,就会陷入恐惧。此外,人在自由中凭自己所做的,会存到永远,但他出于恐惧所做的,不会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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