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2

L52.⑹通过众先知

L52.⑹通过众先知说圣言的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关于众先知,我们读到,他们在异象中,耶和华和他们说话。当在异象中时,他们不是在肉身中,而是在灵里;在这种状态下,他们看见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然而,当耶和华和他们说话时,他们是在肉身中,并听见祂说话。

先知的这两种状态要仔细加以区分。在异象的状态下,他们的灵眼是打开的,而肉眼是关闭的。这时,他们觉得自己似乎从一个地方被带到了另一个地方,而肉身仍留在原处。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写启示录时的约翰,有时就处于这种状态;那时经上说他们在异象中或在灵里。因此,以西结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异象中借着神的灵,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他还说:灵将他举起,他就听见在他身后有震动和其它东西。(以西结书3:12, 14)

又:

灵就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见可憎的事。(以西结书8:3)

同样是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他看见四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5; 10:1-15);还看见新地和新殿,以及一位量它们的天使(以西结书40:1-5; 48:1-35);他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中(以西结书40:2);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撒迦利亚的情况也是这样,当时他由一位天使陪伴,看见:

一个人骑着马,在番石榴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四角,后来看见一人手拿准绳。(撒迦利亚书1:18; 2:1)

大祭司约书亚。(撒迦利亚书3:1)

一个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撒迦利亚书4:2, 3)

一卷飞行的书卷和一个量器。(撒迦利亚书5:1, 6)

四辆战车从两座山中间出来,以及马。(撒迦利亚书6:1)

但以理处于同样的状态下,那时,他看见:四个兽从海中上来。(但以理书7:3)

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但以理书8:1)

他在异象中看见这些事物(但以理书7:1, 2, 7, 13; 8:2; 10:1, 7, 8);他在异象中看见天使加百列并和他说话(但以理书9:21, 22)。约翰写启示录时,同样的情形发生在他身上,他说:

主日,他在灵里。(启示录1:10)

他在灵里被带到旷野。(启示录17:3)

在灵里被带到一座高山上。(启示录21:10)

他在异象中看见马。(启示录9:17)

他在别处说,他看见他所描述的事物,因而在灵里或异象中(启示录1:12; 4:1; 5:1;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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