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八)主就是神自己,圣言来自祂并关乎祂
L37.在第一章,我们是通过证明整部圣经论述主,主就是圣言开始的。现在这一点将通过圣言中提到主被称“耶和华”,“以色列和雅各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主”,“神”,以及“王”,“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的经文得到进一步的论证。首先我不妨提一下,我曾被恩准通读所有先知书和大卫诗篇,逐节检查,以查看它论述的是什么;我发现,它们只论述主已经建立和将要建立的教会,祂的降临,祂的争战和荣耀,救赎和拯救,起源于祂的天堂,以及这些事的对立面。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作为,所以明显可知,整部圣经都关乎祂;因此,主就是圣言。
然而,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光照或启示,并且对圣言的灵义也有所了解的人才能看到这一点。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处于灵义;因此,当世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只以灵义来理解它。因为灵人和天使总是与人同在;他们因是属灵的,故在属灵层次上来理解世人在属世层次上所理解的东西。整部圣经论述主,这一点从第一章(1-6节)所引用的那些圣言经文,从接下来为说明祂如何常被称为主(也就是耶和华)和神所要引用的关于主的经文是可以看出来的,尽管只能隐约地、如同透过玻璃般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凡在众先知声称,“耶和华晓谕”,“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的话”的地方,通过他们说话的,正是祂。
主在降世之前就已存在。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施洗约翰论到主说,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约翰福音1:27, 30)
启示录:
他们在主在上面的宝座前伏面说,今在、昔在、将要来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启示录11:16, 17)
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往古之日就有。(弥迦书5:2)
此外,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书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未有世界以先,祂与父同享荣耀。(约翰福音17:5)
又:
祂是从父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
又:
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音1:1,2,14)
主被称为耶和华,以色列和雅各的神,以色列的圣者,神和主,王,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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