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74.记事三:
我看到远处有许多人聚集在一起,他们头上戴着帽子;一些人是神职人员,他们的帽子缠着丝带;一些人是平信徒,他们的帽子用金带镶边;他们都学识渊博。我还看到一些人包着头巾,他们是文盲。我走近,听到他们正在一起谈论神性能力的无限性,或说不受限的神性能力,他们说:“它若真的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律法行进,就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是一种能力,而不是全能。但谁看不出,律法的强制性不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当然,当我们想到全能,同时想到它必须遵循的秩序律法时,我们对全能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就像一只手靠在一根折断的棍子上一样倒下。”
当他们看到我在旁边时,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就像用锁链一样来限制神的人吗?真是太放肆了!你这样也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我们的救赎是建立在这信仰之上的,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仰的中心,将父神的全能放在它上面,除此之外,又加上了圣灵的运作。我们将这信仰的功效归因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因此,他只需宣告完全称义就足够了,完全称义凭神的全能而被赋予这信仰。但我们听说,你在我们的信仰中只看到荒谬或空虚,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任何神序。”听到这些话,我开口大声说:“先学习神序的律法,然后省察你们的信仰,你们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或旷野,里面有又长又弯的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结。但正如我们读到亚历山大所做的那样,当他看到戈耳迪之结时,就拔出剑来割断了它,从而解开了它的缠结,然后把它扔到地上,把它的绳子踩在脚下。”
听到这些话,那些聚集在一起的人咬住自己的舌头,想磨快它们,以便进行有力的反驳;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天在我上面开了,并从天上听见一个声音说:“你们要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是照着秩序的律法行事的。”这声音继续说:“神出于祂自己,如同出于秩序那样在秩序中并为了秩序而创造了宇宙;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建立祂秩序的律法,人凭这些律法而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律法的实质是,人当信神,并爱他的邻舍;只要他出于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他就会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会与人结合,人也会与神结合。因此,人的信仰就成为一种活的和救赎的信仰,他的行为则变成仁爱,这仁爱也是活的和救赎的仁爱。然而,必须知道,神始终同在,不断在人里面努力和行动,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或说决不侵犯它。因为如果神侵犯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人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只有神在人里面的居所会留下来。这居所在地上和天堂里的所有人里面,甚至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里面;这是他们的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但神里面却没有人的相互居所,除非在那些照着圣言规定的秩序律法生活的人里面;他们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生命树的果子是他们的食物;而其余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周围,在那里与蛇交谈,吃这树上的果子;但后来,这些人被逐出天堂乐园。尽管如此,神不离弃他们,但他们却离弃神。”
戴帽子的人明白这些话,并表示赞同;但戴头巾的人却否认说:“这岂不意味着全能受到限制了吗?受限的全能是一个矛盾。”对此,我回答说:“根据公义与公平的律法,或根据铭刻在爱上面的智慧律法全能地行事,这并不矛盾。然而,宣称神能违背祂的公义和爱的律法行事才是一个矛盾,因为这不是出于公平和智慧。这样一个矛盾就隐含在你们的信仰中,你们的信仰是,神能仅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能把他挑选出来,赋予他一切救赎的礼物和生命的赏赐。然而,我将简要说明,神的全能是什么意思。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宇宙,同时将秩序引入宇宙的各个部分,或说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神也凭祂的全能来维护宇宙,并永远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一切律法;当有东西背离秩序时,祂会把它带回来,使它再次完整,或说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教会的秩序律法。当教会背离秩序时,祂就恢复它;当它完全堕落时,祂就亲自降世,通过那时祂所取的人身而披上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地狱。祂照着这些人各种不同的爱而把他们都排列成各个社群或会众;在天堂,这些社群或会众就像属世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祂将天堂社群合而为一,以便它们在祂面前可以如同一个人。祂以同样的方式将地狱社群聚集在一起,以便它们可以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后者和前者隔开,以免地狱向天堂施暴,或天堂折磨地狱,因为天堂越流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越遭受折磨。除非神每时每刻都这样做,否则一种野蛮的本性将进入人类,直到这种程度:他们不能再受任何秩序律法约束;因此,人类就会灭亡。除非神是秩序,并且是在秩序中的全能,否则这些和其它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到这些话,那些戴帽子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把帽子夹在胳膊下面离开了;因为在灵界,聪明人都戴帽子。而那些戴头巾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是秃顶,秃顶表示愚钝。当他们都离开时,后者向左走,前者向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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