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380.(2)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那些“从别处爬上来”,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持有的信仰。虚假的信仰是指偏离真实的信仰,即唯一信仰的一切信仰,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如果唯一的信仰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凡偏离它的,都不是真理。主与教会的婚姻生出了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而生出了本质上是仁爱与信仰的一切。而另一方面,任何仁爱和信仰若不源于该婚姻,都不是合法出生的,而是一夫多妻或通奸的非婚生子女或私生子。所有承认主,却采用异端虚假的信仰,都是一夫多妻的产物;承认一个教会有三个主的信仰,是通奸的产物。因为这种信仰要么像妓女,要么像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却与另外两个男人过夜,在与每个男人同床共枕时,都称他为丈夫。因此,这种信仰被称为虚假的;在许多地方,主都称那些持有这种信仰的人为“通奸者”,约翰福音中的“贼和强盗”也是指他们: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进羊圈就是进教会,也是进天堂。进羊圈也是进天堂,因为天堂与教会构成一体,构成天堂的,只是它里面的教会。因此,正如主是教会的新郎和丈夫,祂也是天堂的新郎和丈夫。
信仰的合法性和非法性可通过上述三个标志来检验和确定,即:承认主是神的儿子,承认祂是天地之神,承认祂与父为一。因此,任何信仰越偏离这些基本要素,就越是虚假的。对那些不把主看作神,只看作一个人的人来说,信仰既是虚假的,同时也是通奸的。这一事实从两种可憎的异端,即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两种异端已经受到绝罚,并被逐出基督教会,因为他们否认主的神性,从别处爬上来。然而,我担心如今这些可憎的东西隐藏在教会之人的思想或普遍的灵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人越认为自己在学问和判断上优先于他人,就越倾向于抓住并采用这些观念,即:主是一个人,不是神,因为祂是一个人,所以祂不能是神;凡采用这些观念的人都会与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建立友谊,而在灵界,他们都在地狱里。
这就是当今教会之人普遍的灵,或说这些观念在当今教会之人中间广泛存在,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交往的灵人;没有这个交往的灵人,人将不能分析、理性、属灵地思考,因而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畜生。此外,每个人都会吸引一个与他自己意愿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理解力的感知和谐一致的灵人。一个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进入良善情感的人,就与一位来自天堂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而一个通过对虚假的确认和邪恶的生活而进入邪恶情感的人,却与一个来自地狱的灵人联系在一起;由于这种联系,他可以说越来越与撒但建立情谊,或说与他们为伴,然后越来越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虚假,并确认反对主的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可憎之事。这是因为撒但无法忍受听到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甚至无法忍受提到耶稣这个名字。他们若听到了,就会变得像复仇女神,来回奔跑,说亵渎的话。这时,如果来自天堂的光流入,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一头冲进洞穴,冲进自己的幽暗中;在那里,他们的光就像猫头鹰在黑暗中看到的光,或猫在地窖里抓老鼠的光。这就是所有在内心和信仰上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神圣性的人死后的命运。他们的内在人就具有这种性质,无论外在人如何模仿并假装是基督徒。我知道这是真的,因为我已经看到并听到了。
所有只用嘴唇尊主为救赎主和救主,却在心里和灵里只把祂看作是一个人的人,当如此说话和教导时,就像那些嘴巴满了蜜,心里却满了苦胆的人。他们的话语就像糖,而他们的思维却像毒药;他们就像夹着蛇的成卷的糕点,或层层潜伏着蝰蛇的烤肉。他们若是牧师,就像在海上升起和平国家旗帜的海盗,当一艘船当作朋友靠近他们时,他们就升起海盗旗,换下另一面旗,扣押船只并俘虏船员。他们也像善恶知识树上的蛇;他们像光明天使一样靠近,手里拿着那棵树上的苹果,但涂得像生命树上的金苹果;他们献上这些苹果,说:
神知道,你们吃它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等那些接受这果子的人吃了后,他们就跟着这蛇到了阴间,或更低的世界,与他同住。在这较低地区或阴间周围住着的,都是吃了阿里乌斯和苏西尼的苹果的撒但。那个来参加婚礼,却没有穿婚筵的礼服,被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也是指他们。“婚筵的礼服”是指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那些只用嘴唇尊敬主,但在心里和灵里却只把祂看作一个人的人,若说出自己的想法,并说服其他人相信这些想法,就是属灵的杀人犯;在他们当中,最坏的是属灵的食人者。因为人的生命来自对主的爱和对主的信仰;如果信仰和爱的这一基本要素,即主是神-人和人-神,被夺走,那么人的生命就变成死亡。因此,通过这种方式,人被杀死和吞食,就像羔羊被狼杀死和吞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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