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真实的基督教 #336

336.以下信条源于

336.以下信条源于古人的智慧:宇宙及其中万有皆关乎善与真;因此,关乎教会的一切皆关乎爱或仁与信,因为从爱或仁流出的一切被称为良善;从信流出的一切被称为真理。由于仁与信明显完全分开,但又必须在即将成为教会成员,即内有教会之人里面联结起来,所以,古人便争论这二者谁为先,因而谁理应被称为头生的。其中有的说真理是首先的,因而信是首先的;有的则说善是首先的,因而仁是首先的。因为他们发现,人出生后不久就开始学习说话和思考,并通过学习知识逐渐发展他的理解力,他就这样学习和理解何为真理,后来则藉着这些方法学习和理解何为良善。因此,他首先学习何为信,然后学习何为仁。凡如此理解这个问题的人,都以为信之真是头生的,仁之善是后生的。为此,他们将长子名份的显贵和特权授予了信。然而,这些人用大量支持信的论据淹没了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看不到:信若不与仁结合,就不是信;仁若不与信结合,就不是仁,因此它们构成一个整体。若不如此结合,二者对教会都没有任何价值。下文将说明,它们完全构成一体。
但作为引言,我先简要说明它们如何或以哪种方式构成一体。这对阐明下文很重要。信,也就是真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也就是良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才是真的首先,因为它是首要的,故而也是头生的;而在时间上首先的,并非真的首先,只是表面上的首先。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以建教堂、房子,布置花园和预备耕地来对比说明。从时间上看,建教堂首先要打地基、砌墙、盖屋顶,然后安置圣坛、建讲台;而从目的上看,建教堂首先是为了在里面敬拜神,前期工作就是为这个缘故而做的。从时间上看,建房子首先要建外面部分,还要对它进行各种必要的装饰;而从目的上看,建房子首先是为了此人和其他家人舒适居住。从时间上看,布置花园首先要平整土地,翻土,植树,播下有用植物的种子;而从目的上看,布置花园首先是为了这些事物所带来的好处。从时间上看,预备耕地首先要平整土地、耕地、耙地,然后播种;而从目的上看,预备耕地首先是为了庄稼,因而是为了它将发挥的功用。
通过这些对比,谁都能推断出何为本质上的首先。凡想建教堂、房子,或布置花园、预备耕地的人,谁不先考虑它的用途?在寻求方法实现它的时候,谁不在心里惦念着并盘算它?因此,我们可以断定,信之真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之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后者由于是首先的,故实际上在心智中是头生的。
但是,有必要知道何为信,何为仁,以及各自的本质;若不将各自分成若干论点,即将信与仁分别分成若干点,就无法得知这一切。所以,先按以下标题论述信:
⑴得救之信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⑵信的概要是凡生活良善、信仰正确者皆被主拯救。
⑶人获得信的途径是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
⑷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会提升和完善信。
⑸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
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
⑺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
⑻仁与信共存于善行。
⑼有正信,不正当之信和伪信。
⑽恶人无信。
现分别解读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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