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真实的基督教 #16

16.对此,我补充以

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曾看见一些刚从尘世进入灵界的灵人一起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他们曾是教会的显要人物,其中一位还是主教。他们来到我跟前,我们谈了一会儿有关灵界的事,他们以前对此一无所知。然后我说:“我听见你们在谈论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请你们根据在世时所形成的概念向我揭示这个大奥秘。”于是那个主教看着我说:“我发现你是一个平信徒,所以,我会阐述对这个奥秘的看法,以便教导你。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以前是,现在仍是这样:父神、子神、圣灵神坐在天天堂当中巍峨雄壮的宝座上。其中父神在纯金宝座上,手持权杖;子神坐在父神右手边的纯银宝座上,头上戴着冠冕;圣灵神坐在他们旁边的闪耀水晶宝座上,手里托着一只鸽子。闪闪发光的宝石灯以三盏为一组悬挂在他们周围;距离这个光环很远的地方是侍立着无数天使,他们都在敬拜并唱着赞美诗;此外,父神还不时与祂的儿子讨论哪些人当被称义,他们一起判断并决定地上哪些人配得被他们接纳到天使之列,得着永生的冠冕;而圣灵神一听到这些名字,便奔赴全世界找到他们,随身携带功义的恩赐,作为每个要称义之人得救的标志。祂一到就向他们呼气,吹去他们的罪孽,就好象人拿着扇子扇净火炉冒出的煤烟,并将它粉饰一新。祂还会除去他们刚硬的石心,赐给他们柔软的肉心,同时刷新他们的灵或心灵,给他们带来新生,赋予他们婴孩般的面容。最后,祂会在他们额上留下十字架的印记,称其为神的选民,神的儿女。”一番讲论过后,主教说:“在世时,我就是这样阐明这个伟大奥秘的;因为我的很多牧师都在那里为我的演讲鼓掌喝彩,所以我肯定你也会,作为一个平信徒,你会因它而信服的。”
主教讲完这番话,我仔细打量他并与他一起的牧师,发现他们一致赞同他的观点。于是,我开始回答说:“我仔细思考了你所阐述的信仰,从中推断出,你所形成并持守的三位一体神的观念纯粹是属世的、感把父神想象为坐在宝座上,手持权杖,或圣子头戴冠冕坐在宝座上,或圣灵手托鸽子奔赴世界各地执行祂的命令,这一切难道不是感官化的思维吗?根据你的陈述,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这种想法,我不同意你所说的话。我从小就不能接受一位神以外的其它观念;我不能接受并持守其它观点,所以你所说的话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不久以后我就明白,圣经上说的耶和华所坐的“宝座” 是指祂的国度,“权杖”和“冠冕”是指管理和统治;“坐在右手边”是指神通过祂的人性所行使的全能;而关于圣灵的陈述是指神性无处不在的作为。请接受我的主,一位神的观念,并给予理性思考,你终究会明白事实就是这样。
“另外,你承认神是一位,因为你让这三个位格的本质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一体。然而,你不让人说这一位神是一个位格,却又坚持说有三个位格,以免失去你所信奉的三位神的观念。你又赋予每个位格不同于其他位格的属性。你所做的这一切不是在分割你的神性本质吗?既如此,你又怎能声称并思想神是一位呢?若你说有一位神性,我还能原谅你。人若听说‘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每一位都单独为神’,又怎么可能认为神是一位呢?这岂不是一个无法让人相信的悖论?他们无法被说成一位神,只能说有一样的神性,这一点可这样来说明:很多人组成一个参议院、议会或委员会,但不能说他们是一个人;他们各自持有相同的观点,只可说他们有一个观点,换句话说,他们在观点上是一位。单一成分的三颗钻石不可说成是一颗钻石,尽管它们在成分上可以说是一颗。而且,每颗钻石因其重量而在价值上不同于其它钻石。若说它们是一颗而不是三颗,这是不可能的。
“不过,我明白你们为何称每个位格自身单独为神的三个位格为一位神,又要求教会的每个信徒都这样说。因为世上凡理性健全的开明人士都承认神只有一位。你若不这样说,就会蒙羞。然而,当你嘴上说‘一位神’,脑子里想三位时,那羞耻无法阻止你说出这两种想法。”说完这番话,主教和他的牧师离开了,他边走边转身,试图叫喊“只有一位神”;却做不到,因为他的思维阻住了他的舌头,结果他张嘴喘着气说“三位神!”旁观者看到这古怪的一幕不禁放声大笑,随后也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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