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真实的基督教 #124

124.(5)除非通

124.(5)除非通过神道成肉身,否则这种救赎本身无法实现。前面说明,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因此它只有通过全能的神才能实现。救赎只有通过神道成肉身,也就是变成人才能实现,因为在其无限本质中的耶和华神不能接近地狱,更不用说进入地狱了;事实上,祂在最纯粹和最初事物中。因此,如果如在自己里面那样的耶和华神真的向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吹气,那么祂就会立刻毁灭他们;因为当摩西想见祂时,祂对摩西说: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就连摩西都不能看见祂,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更不能了,那里的所有人都在最后和最粗鄙的事物中,因而离神是最远的,因为他们是最低层级上的属世的。因此,除非耶和华神取得一个人身,从而给自己披上属于最低事物的一个身体,否则祂进行的任何救赎都是徒劳的。因为不接近敌人,或不为了战斗而配备武器,谁能攻打敌人呢?除非披盔戴甲,护住身体和头部,手持长矛,否则谁能赶走并摧毁沙漠里的龙、多头蛇和蜥怪呢?没有船只和必要的捕捞工具,谁能捕获海里的鲸鱼呢?除非全能的神取得一个人身,否则祂无法与地狱争战,因为祂无法进入地狱,这一点可通过这些和类似的例子来说明,尽管它们无法进行足够的对比。

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与地狱的争战不是口头上的争战,就像推理者和争论者之间一样;这样的争战对地狱没有任何影响,或说完全无效。相反,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即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争战。这神性真理是主的真生命;地狱里没有人能抵挡经由视觉媒介而来的这真理的流注,或说当这真理以可见的方式流入时,地狱里没有人能反对它。这流注拥有如此的能力,以至于地狱灵(恶魔)一旦感知到它,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深渊,爬进洞穴藏起来,正如以赛亚书所描述的那样:

耶和华兴起使地大震动的时候,因惧怕耶和华,他们必进入石洞,进入土穴。(以赛亚书2:19)

启示录:

所有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6:15-16)

当主于1757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祂从神性良善中所拥有的这种能力,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关于这个主题的描述看出来;如:祂从他们的地方撕裂了地狱灵在灵人界占据的小山和大山,驱散他们,把他们送到远处,并使其中一些人沉没。祂还用洪水淹没了他们的城镇、房屋和田地,从根基上铲除他们的土地,把它们及其居民都扔进漩涡、沼泽和湿地;还有很多。这一切都是由主独自凭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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