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圣治 #338

338.⑶出于直接怜

338.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我刚才解释了,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还解释了这种运作出于纯粹的怜悯通过方法持续进行。由此可知,根本没有瞬间得救,或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这样的事。然而,许多人不用理解力来思想教会事务或宗教事务,便以为他们得救凭的是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因而相信得救就在一瞬间;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具有毁灭性的信念。鉴于这些原因,按适当顺序把这个事说清楚是很重要的: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

①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的信念来源于人的属世状态。属世人出于自己的状态只知道天上的喜乐就像世上的喜乐,这喜乐以相同的方式流入并被接受。例如,它就像穷人变得富有,并从贫穷的悲伤心情变为富裕的快乐心情时的体验;或像一个卑微之人受到尊敬,因而从遭鄙视到荣耀时的体验;又或像一个人从居丧之家到喜庆婚礼时的体验。由于这些状态可在一天之内发生改变,并且人们对人死后的状态没有其它概念,所以明显可知他们为何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

此外,在世上,许多人可以聚集在一个民间社区,可以快乐地住在一起,即便他们在心智上各不相同。这种情形在人的属世状态下发生,因为一个人的外在能被调整,以适应另一个人的外在,无论他们的内在多么不同。从这种属世状态会得出另外一个结论,即:得救仅仅是准许进入天上的天使当中,这种准许就来自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所以,他们以为天堂既可以授予善人,也可以授予恶人;那时,他们的关系就像世上的关系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每个人都将充满喜乐。

②这种信念来自对属灵状态的一种无知,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前面许多地方论述了属灵状态,也就是人死后的状态;并说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除了那些处于相似的爱之人外,没有人能与其他任何人共同生活;他若来到别人中间,或拜访其他人,就无法呼吸自己的生命。正因如此,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人的社群,也就是那些处于一种相似的爱之人的社群,他视这些人为亲朋好友;奇妙的是,他一遇见他们,好像从小就认识他们一样。其中的原因就是属灵的关系和友谊。更妙的是,在一个社群中,除了自己的房子外,没有人能住在其它任何房子里;每个人在社群里都有自己的房子,并且他一进入这个社群,就会找到为他预备的房子。他可以在自己房子之外与其他人聚会,但仍只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此外,在别人的房间,除了自己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坐在其它任何地方。他若坐在别的地方,就会变得头脑失灵,说不出话来。神奇的是,每当一个人进入一个房间时,他就知道自己的地方。这同样适用于敬拜的地方和那些参加公共聚会的人所在之地。

这一切清楚表明,属灵状态完全不同于属世状态,属灵状态的性质是:除了自己的主导爱所在的地方外,没有人能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那是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人都想在他的生命快乐所在的地方。人的灵无法在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快乐构成他的生命,甚至构成他的呼吸和心跳。在尘世则不然。在这个世界上,人的外在从小就被训练用表情、言语和肢体语言伪装不属于他内在的快乐。因此,人们根据世人的状态无法对人死后的状态得出结论,因为每个人死后的状态都是一种属灵的状态。也就是说,他只能生活在自己的爱之快乐中,这种快乐是他在世上通过自己的生活获得的。

这一切清楚表明,凡享受地狱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通常称作天上喜乐的天堂快乐;或也可说,凡享受邪恶快乐的人都不准许进入良善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显得更清楚:死后,没有人被禁止上天堂;路会指给他,机会也给他,他被准许进入。然而,一进入天堂,吸入它的快乐,他就开始感到胸口疼痛,心脏备受煎熬,头晕眼花,以致他就像挨近火的蛇一样扭动翻滚。然后,他将脸转离天堂,转向地狱,仓皇逃跑,一刻不停,直到进入自己的爱之社群。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出于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进入天堂;尤其是,这不是简单的被放进去的问题,如许多世人所以为的那样;因此,像瞬间得救这样的事是不存在的,因为这种事是以脱离方法的直接怜悯为前提的。

有些人在世时相信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当他们成为灵人时,便渴望他们的地狱快乐或邪恶快乐能凭着神性全能和神性怜悯,被改变为天堂快乐或良善快乐。由于他们的愿望强烈,所以天使被准许做这事。但天使一拿走他们的地狱快乐,由于这是他们生命之爱的快乐,因而就是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躺在那里像死了一样,没有任何感觉,并且一动不动。除了他们自己的生命外,没有任何生命能被吸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心智和身体的一切事物都向后转动,无法反转过来。因此,只有被准许重新进入他们的生命之爱的快乐,他们才苏醒过来。后来他们说,在那种更内在的状态下,他们感受到某种充满威胁、极其恐怖的东西,是他们不想谈论的东西。故在天堂,他们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斑鸠,或把一条蛇变为一只羔羊,都比把一个地狱灵变成一位天堂天使容易。

③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反对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然而,它得到了教会有名无实的外在成员的支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教导:人要检查自己,看到并承认自己的罪,坦白它们,悔改,最后过一种新生活呢?没有这种告诫和教导,谁会被允许参加圣餐礼呢?调查一下,你就会信服。有哪个教会的教义不是建立在十诫的基础上?十诫就是生活的诫命。在教会,但凡有一点教会的东西在里面的人,一听见说人若过良善的生活,就会得救,若过邪恶的生活,就会受到诅咒,谁不承认呢?这就是为何亚他那修信经(它也是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说:主将来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由此可见,所有教会的教义就内在而言,都教导生活;它们因教导生活,故也教导得救取决于生活。人的生命不是在一瞬间被吹入他里面,而是逐渐形成的,并通过他避恶如罪而得以改造,尤其是:他要明白什么是罪,认识并承认它,不意愿它,从而停止它,还要知道涉及认识神的方法。人的生命通过这两类方法得以形成和改造,并且这些方法不可能在一瞬间注入他。因为本身属地狱的遗传之恶必须被移走,本身属天堂的良善必须被植入以取代之。由于遗传之恶,人的理解力好比一只猫头鹰,人的意愿好比一条蛇;而当他得到改造时,他的理解力就好比一只鸽子,他的意愿则好比一只绵羊。这意味着瞬间改造和由此而来的得救,好比瞬间把一只猫头鹰变成一只鸽子,把一条蛇变成一只绵羊。凡对人的生命有所了解的人,谁不明白,若不把猫头鹰和蛇的本性除去,植入鸽子和绵羊的本性以取代之,这一切是不可能的?

此外,众所周知,凡聪明人都能变得更聪明,凡智慧人都能变得更智慧;也就是说,人的聪明和智慧能够增长;对有些人来说,这种增长从幼年时期就开始,一直持续到生命的结束,人就这样不断得以完善。属灵的聪明和智慧岂不更是这样吗?这种聪明智慧通过两种层级上升超越属世的聪明智慧,并且随着上升,它会变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聪明智慧。前面(335节)说明,聪明智慧在天使那里会增长到永恒。若愿意,谁不理解这种观点:对正在变得更完善,直到永远的某种东西来说,瞬间变得完善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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