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圣治 #329

329.⑷这意味着所

329.⑷这意味着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动投入地狱,这一点在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545-550节)已经说明。凡邪恶和不敬虔的人死后都如此行,世上的邪恶和不敬虔的人也一样,唯一区别在于:只要还在世上,他们仍能被改造,能接受并吸收得救的方法,但离世后就不能了。得救的方法涉及这两点: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违背十诫中的神性律法;必须承认有一位神。人人都能做到这两点,只要他不爱邪恶。主不断向他的意愿注入能使他避开邪恶的能力,向他的理解力注入能使他思想有一位神的能力。然而,若不做那件事,没有人能做这件事,因为这两件事是连在一起的,就像十诫的两块石版一样,其中一块涉及主,一块涉及人。主从祂的石版光照每个人,并赋予他能力;但人只有做到他石版上所吩咐的事,才接受到这种能力和光照。在此之前,这两块石版看上去就像一个躺在另一个上面,并被封印封住;但随着人做到他石版上所吩咐的事,它们就被启封并打开。

如今十诫不就像只在孩子和青少年手中打开的小密封书或小册子吗?对成年人说,他们不可以做某事,因为这违反十诫,谁会听呢?但如果你说,他们不可以做某事,因为这违反神性律法,他们或许会听。然而,十诫却是神性律法本身。我曾在灵界对几个人做过一个试验,当我提到十诫或教义问答时,他们都轻蔑地弃绝之。这是因为十诫的第二块石版,就是人的石版教导说,必须避开邪恶;如果人不避开它们,无论是因为他不敬虔,还是因为他的宗教信条声称行为无助于救恩,唯独信可以,那么他一听见有人提到十诫或教义问答,就会带有某种程度的轻蔑,仿佛听见的是一本对孩子们不再有用的儿童书。

提及这一切是为了清楚说明,凡想要得救的人都不会不知道得救的方法,或缺乏得救的能力。由此可知,所有人都被预定上天堂,没有人被预定下地狱。然而,由于有些人信仰与救赎相反的预定论,也就是诅咒,并且这种信仰极其有害,无法被驱散,除非理性看见它的愚蠢和残忍,所以必须按下列顺序来认真考虑:

①除了去天堂,任何预定都违背神性之爱及其无限。

②除了去天堂,任何预定都违背神性智慧及其无限。

③只有那些生在教会的人才能得救是一种愚蠢疯狂的异端邪说。

④人类当中有人因预定而受到诅咒,这是一种残忍的异端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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