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312.⑵人基于自己的谨慎会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确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他自己,并在他自己里面;一切邪恶和虚假同样如此。让我们尝试通过属世良善和真理与属灵良善和真理之间的类比来进行论证。先从提问在我们眼里,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良善开始。在我们眼里,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美丽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快乐的东西吗?因为快乐是在看见美丽的东西中被感觉到的。对我们的听觉来说,真理和良善是什么呢?真理不就是那被称为和谐的东西吗?良善不就是那被称为愉悦的东西吗?因为愉悦是在听见和声中被感觉到的;其它感觉也是如此。这清楚表明什么叫属世的真理和良善。现在考虑一下什么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属灵的真理不就是属灵事件和物体中的美丽、和谐之物吗?属灵的良善不就是源于对美丽、和谐的感觉的快乐、愉悦吗?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能论及这一个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那一个的,也就是说,论及属灵之物的话能否不同于论及属世之物的。论到属世之物,我们会说,美丽与快乐从物体流入肉眼,和谐与愉悦从乐器流入耳朵。心智的器官物质有什么不同吗?或说,还有别的东西适用于心智的器官物质吗?论到心智的器官物质,我们会说,事情正在它们里面发生;论到肉体器官,我们会说,事物正在流入它们。但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说事物正在流入?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如果又问,为什么说事情正在里面发生?唯一的答案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因此,正是距离的表象使得人们对自己所思想和感觉到的东西有一种相信,对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却有另一种相信。然而,一旦知道,属灵之物不像属世之物那样在距离中,这一切就会瓦解落空。请想想太阳和月亮,或罗马和君士坦丁堡,在思维中,它们之间有什么距离吗?只要这种思维不与视觉或听觉经验绑在一起,是没有距离的。那么为何说服自己相信,因为思维里面没有可感知到的距离,所以良善和真理,以及邪恶和虚假住在里面,而不是流入的?
对此,我补充一个在灵界司空见惯的经历。一个灵人能把他的思维和情感注入另一个灵人,而后者意识不到这不是他本人的思维和情感的一部分。在灵界,他们把这种情形称为在别人里面思考,或从别人思考。这种事我见过上千次,我都亲身经历过上百次,那时,距离的表象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一旦知道这些思维和情感是别人注入的,他们就感到气愤,并转身离去;不过,他们仍承认内在视觉或思维里面没有距离的表象,或可感知到的距离,除非它被内在视觉,或外在视觉,就是肉眼察觉。这使得他们能认识到:有一种流注存在。
对此,我补充我自己的日常经历。恶灵经常将邪恶和虚假注入我的思维;这些邪恶和虚假在我看来,似乎就在我里面,来自我自己,也就是说,就好像是我自己想到了它们。但我知道它们是邪恶和虚假,所以就设法弄清是谁注入它们,然后查出做这事的人,并把他们赶走。这些人离我很远。这一切清楚表明,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是从地狱流入的,一切良善及其真理都是从主流入的;两者都看似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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