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250.②当看到不敬虔的人在政府和教会中位高权重,声名显赫,财富充足,生活奢侈;而敬拜神的人却穷困潦倒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会确认反对圣治。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以为地位和财富是能被赐予的至高和唯一的幸福,因而是幸福本身。他若因儿时的宗教信仰而对神有所思想,就会称之为神性赐福;只要没有比这更高的抱负,他会认为神存在,甚至敬拜祂。但他的敬拜里面却隐藏着当时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某种东西,就是一种假设,假设神会把他提升到更高位置,赐予他更多的财富。如果他得偿所愿,他的敬拜就会越来越倾向于外在事物,甚至直到它如此远离,以致他最终藐视并否认神;如果他从心心念念的显赫富贵中跌落下来,结果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地位和财富对恶人来说,岂不成了绊脚石?
但对善人来说,它们不成问题,因为善人的心不在它们上面,而是在功用或服务、良善上面,地位和财富能帮助实现它们。因此,只有那些拜自己和自然的人,才会一看到不敬虔的人被赐予地位和财富,在政府和教会中获得权势就弃绝圣治。此外,何谓地位大小?何谓财富多寡?这一切本身不就是某种幻想之物吗?一个人难道就比另一个人更有好运、更幸福吗?一个大人物,即便是一个国王或皇帝,几年之后,不也视他的地位为极平常的东西吗?这种东西不再让他心生喜乐,甚至在他看来可能一文不值。地位高的人难道真的因此就比地位低的人,甚至没有任何地位的人,像农民,或他们的仆人,更幸福吗?当这些人一切顺利,满足于自己的命运时,他们或许更幸福。还有比自我之爱更让人心烦意乱,更常常受伤,动辄大发脾气的吗?每当它没有得到符合它内心骄傲的尊敬,每当事情没有照着它的意愿和愿望发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如果地位不属于某种物质或功用,那么它不就是一个概念吗?除了在关于自己和世界的思维(这种思维本质上就是世界是一切,永恒什么都不是)中之外,这种概念能在任何思维中占有一席之地吗?
现在需要说一说圣治,为何它允许心里不敬虔的人被提升到高位,变得富有。不敬虔的人或恶人和敬虔的人或善人一样能发挥功用;事实上,他们更有热情,因为他们在功用中关注他们自己,视晋升为功用。因此,他们的自我之爱越强烈,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或名望而对发挥功用的欲望就越强烈。而虔诚的人或善人没有这种火,除非它被地位不知不觉地点燃。对于身居高位、心里不敬虔的人,主利用他们对自己名声的关切来控制他们,并激发他们为公众福祉或国家,为他们所生活的社区或城市,以及他们的同胞或邻舍发挥功用。这就是对这类人的治理,被称为圣治。因为主的国是功用的国;在很少有人为了功用而发挥功用的地方,主会把那些拜自己的人提到高位,激发他们通过自己的爱在这个职位上行善。
假如世上有一个地狱之国(尽管没有这回事),只有自我之爱在那里掌权,这爱本身是魔鬼,那么每个人出于自我之爱的火,为了自己荣耀的显赫而发挥功用的程度,岂不胜过任何国家的人吗?但公众利益都只是挂在每个人的口头上,各人心里只有自己的利益。他们都是为了晋升而仰望自己的领袖,各人都想成为最大的。像这样的人能看见有一位神存在吗?他们被笼罩在像火灾那样的浓烟中,属灵真理无法以自己的光穿透这浓烟抵达他们那里。我曾看见这浓烟笼罩着由这些人所组成的地狱。打着灯笼找找,看看今天各个国家有多少追求高位,又不爱自己和世界的人。在一千个人里面,你能找出五十个爱神的人吗?而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少数人会寻求高位。既然爱神的人如此之少,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如此之多,既然后者出于自己的火所发挥的功用,超过爱神的人出于自己的火所发挥的功用,那么谁又能因为恶人比善人更显赫富贵而确认反对圣治呢?
主的这些话说明了这一点:
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做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自己的世代较比光明之子更加精明。我又告诉你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你失去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久的帐幕里去。(路加福音16:8-9)
这些话的属世意义是很明显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义的钱财”表示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他们只是利用这些知识来为自己获得地位和财富;而善人或“光明之子”则用这些知识为自己结交朋友,这些知识将把他们接到永久的帐幕里去。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很多,爱神的人很少,主也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引到灭亡,那门是阔的,路是宽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生命,那路既窄又狭隘,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7:13-14)
地位和财富要么是诅咒,要么是赐福,以及它们对谁来说是诅咒,对谁来说是赐福,可参看前文(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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