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圣治 #190

190.许多恒定物被

190.许多恒定物被造是为了变化可以存在。这些恒定物包括日月星辰升起落下的固定规律;它们互相遮掩时被称为日食的时刻;它们所提供的热和光;被称为春、夏、秋、冬的一年四季;被称为早、午、晚、夜的一日四时;以及就本身而言的大气、水和陆地;植物界的萌发能力;动物界的萌发能力和生殖能力;还包括当这些能力付诸行动时,由它们不断产生的一切事物。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通过创造存在,并被提供,是为了无限的变化可以存在;因为这些变化只有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才能发生。

举例说明。除非日升日落,以及由此产生的热和光是恒定的,否则植物的多样性是不可能存在的。和声具有无限多样性,但除非空气在原理上是恒定的,耳朵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以太在法则上是恒定的,眼睛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视觉的无限多样性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光是恒定的,否则色彩不可能存在。同样具有无限多样性的思维、话语和行为也是如此。除非身体的有机形式是恒定的,否则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一座房子不恒定,人们怎能在里面做各种事呢?一座教堂不恒定,怎能在里面举行各种敬拜、讲道、教导和虔诚默想等活动呢?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至于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发生的变化本身,它们无限延伸,永无止境;然而,在整个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从来没有哪两样东西是完全相同的,以后直到永远都不可能有。除了创造恒定物,好叫这些变化可以在它们里面发生的那一位外,谁能将这些变化继续引向无限和永恒,好使它们能井然有序呢?除了为生命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的那一位外,谁能管理人里面生命的无限变化呢?没有祂那就像一个不断创造一样的圣治,人们的无限情感和随之的思维,因而人们本身,能被如此排列以至于构成一体吗?也就是说,邪恶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一个魔鬼,也就是地狱;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天堂里的一位主。我已多次阐述并说明,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整个地狱与之对立,如同一个畸形怪状的人。现在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一些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甚至从为了变化可以在其中存在所必需的恒定不变的法则中寻找证据,用来疯狂支持自然界和人自己的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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